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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公告(牟共和分税告〔2021〕22号)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61M-/2021-1231006 公文目录:税收管理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主题词:非正常户公告(牟共和分税告〔2021〕22号) 文  号:(牟共和分税告〔2021〕22号)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共和税务分局

2021年12月31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生产经营地址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预计公告

日期

1

牟定县佳惠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杨菊芬

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新桥镇

2021-10-01

2021-12-31

2

牟定县家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杨联钰

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新桥镇

2021-10-01

2021-12-31

3

宾川瑞林克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

李国富

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

2021-11-01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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