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共和税务分局
2021年10月18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生产经营地址 |
非正常认定日期 |
预计公告日期 |
1 |
牟定县润和种养殖有限公司 |
牛成宏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凤屯镇 |
2021-09-01 |
2021-10-18 |
2 |
牟定绿天种植专业合作社 |
巴文武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凤屯镇 |
2021-09-01 |
2021-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