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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户公告(牟共和分税税告〔2021〕20号)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61M-/2021-1104007 公文目录:税收管理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04日 主题词:非正常户公告(牟共和分税税告〔2021〕20号) 文  号:(牟共和分税税告〔2021〕20号)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04日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共和税务分局

2021年10月18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生产经营地址

非正常认定日期

预计公告日期

1

牟定县润和种养殖有限公司

牛成宏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凤屯镇

2021-09-01

2021-10-18

2

牟定绿天种植专业合作社

巴文武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凤屯镇

2021-09-01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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