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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坡镇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10D-/2022-0317003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3月17日 主题词:江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坡镇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江政通〔2022〕8号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切实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整治校园周边突出问题,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涉校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整治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综合施策,集中发力,促进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镇校园安全隐患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的综合整治,有效减少涉校涉生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为学校营造安全稳定、秩序良好、健康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通过综合整治,努力实现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校园周边环境明显好转,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学校自身综合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三、成立机构

组 长:李景荣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 组 长:王荣霜 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徐湘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江坡派出所所长

成 员:罗琼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余发全 江坡司法所所长

王瑞堂 镇综治常务副办主任

杨锦林 高平中学校长

姚 波 高平中心小学校长

金祖庭 文化站站长

李海明 城建办主任

朱云梅 江坡卫生院院长

黑凤华 市管所所长

杜云金 综治办工作人员

吴嗣鹤 江坡司法所工作人员

13个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江坡镇综治办,王瑞堂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杜云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综合整治部门之间协调、推进,起草领导小组文件、方案、通知、通报、工作提醒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

四、职责及分工

(一)各村委会要对辖区在校未成年学生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青少年履行地方政府职责,组织妇联、团委及村委会加强对家庭监护指导帮助,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村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家庭监护监督,落实监护人的监护法定职责。各村委会要加大属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隐患的排查工作力度,将整治防控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要及时排查、及时报告当地影响和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干扰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矛盾隐患,为相关部门打击、处理、整治提供准确线索和有力依据。(牵头单位:各村委会;协调配合单位:全镇各中小学校)

(二)高平中学、高平中心小学校长要指导各学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听党话、跟党走,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指导各学校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学生守法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要积极发挥团组织作用,深化团校、团教协作,强化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引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案事件发生。各学校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外来人员及出租房屋的管理,牵头组织清理校园内外违规经营场所、摊点,检查和整顿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职责,指导协助学校认真做好校园内部环境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努力提高师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积极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牵头单位:高平中学、高平中心小学;协调配合单位:全镇各中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三)江坡派出所要以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各类违法犯辱活动为重点,加强治安管理,强化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的查。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事)件,要快速处理,及时消径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挂牌督办。要会同相关部门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学校及周边巡查力度,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牵头单位:江坡派出所;协调配合单位:全镇各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四)江坡派出所要加强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整顿接送学生车辆超载,以及非法营运车辆运载中小学生等违法行为。对现有校车进行严格监管。(牵头单位:江坡派出所;协调配合单位:各村委会)

(五)镇文化站要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网吧、KTV及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严肃查处接待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加强“扫黄打非”工作的力度,坚决取绪各类非法出版物,减少诱发犯罪的因素,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牵头单位:镇文化站;协调配合单位:全镇各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六)镇市场监管所要对学校及周边餐饮、宾馆住宿、食品、饮水等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或经营有毒有害过期食品;严禁不适合从事饮食业的传染病人经营或从事饮食业,杜绝传染病流入校园;规范校园周边经营场所,要坚决取缔校园及校园周边无照经营场所,禁止出现各类非法经营活动。(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协调配合单位:全镇各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七)镇电信公司、镇移动公司要加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对于市管、文化、公安等部门查处的“黑网吧”及违规经营的网吧,及时终止其接入服务。(牵头单位:镇电信公司,镇移动公司;协调配合单位:全镇各学校)

(八)镇民政办要认真履行政府监护职责,加强政府监护机制建设,对存在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依法及时做好监护照料,财政、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要健全和落实临时监护工作制度,提高长期监护专业化服务水平。要落实监护评估制度,对指定监护人和终止临时监护情形时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进行评估,科学评判其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推动监护评估规范化专业化。(牵头单位:镇民政办;协调配合单位:各村委会、全镇各学校)

(九)镇团委要加强学校和村委会团、队组织的建设,开展各种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特别要围绕学校及周边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少年儿童平安回家”等活动和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咨询体系建设,举办关于青少年心理辅导知识讲座,培养学生健康心理。配合学校开展道德、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自身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组织学校团、队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牵头单位:镇团委;协调配合单位:全镇各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十)镇党建办、司法所、高平中学、高平中心小学要广泛宣传,营造综合整治浓厚氛围。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拍摄教育宣传片、制作微视频等来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同时抓好网络舆论引导、检测处置工作。司法所要以“八五”普法为机遇期,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家庭、村组等组织履行法定职责,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效性,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牵头单位:镇党建办;协调配合单位:镇司法所、镇全镇各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根据本方案制定部门专项整治方案,严格按照镇扫黑办的工作要求,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涉及师生安全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点、线、面,村(村委会)、户、人。

五、实施步骤

全镇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为期半年,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研究,制定方案(2022年1月至2月)。

各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梳理近年来涉生涉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组织人员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排查活动,发动师生员工举报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收集意见建议,切实把本地、本校治安乱点的基本情况摸准摸透,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的作用,对摸排出的问题线索,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镇领导小组备案。

(二)集中整治,依法严惩(2022年3月至6月中旬)。

各成员单位及学校要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为根本遵循,形成对涉校涉生违法犯罪人员以及扰乱校园周边秩序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对前期摸排的校园周边治安乱点乱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整治的协调、调度作用。张纪委监委、江坡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三书一函”的作用,着力推进校园及周边源头治理,着力解决乡镇、村(社区)、行业部门监管漏洞。司法所要针对未成年人监护人不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的案件重点分析研判,监护人放任未成年人,不履行法定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三)建章立制,长效常治(2022年6月底)。

各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各学校要按照“边整边改、边建章立制”的思路,针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完善监管机制和综合治理协作机制,健全完善线索摸排和移交工作制度,把线索摸排作为此次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边整边改,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做到长效常治,切实提高行业部门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的监管能力和水平,维护校园及校园周边的良好秩序。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是结合我镇今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李景荣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扫黑办合署办公,整体推进。各成员单位及各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单位及各学校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综合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主动担当,勇挑重担,各成员单位及各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

1.答乡镇、各成员单位及学校要全面压实综合整治主体责任。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综合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战督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展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措施要具体,整治时限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勇于担当、主动履职。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对侵害校园师生案事件“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坚决整治侵害校园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打击力度。一是以责任区民警为主要力量,经常深入校园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针对青少年法治意识淡薄、识别能力不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不强的现象,组织开展专门的法制辅导讲座,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管理法》等法律知识融入到典型案事件中进行讲解,树立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二是经常性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学校及周边人员集中场所开展以“防火、防盗、防安全责任事故”和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描施,限期解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三是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化解和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经常性的在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走访摸排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并与学校对在校学生的表现进行梳理,针对有不良喜好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经常与社会闲散人员、不良青少年结伙的重点学生,进行重点帮教和定期回访,促其家长和老师长期形成联系制度,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引导。四是加强校园周边及重点路段的巡逻执勤。强化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路段的巡逻守护,在重点学校周边,以及学生上、下晚自习的重点路段进行巡逻,清理混在校园中的社会闲散青少年、辍学人员等,对影响校园秩序的不良少年、外校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对涉及学校和学生的报警及校内外发生的案件,做到优先出警、快速出警,尽快消除不良影响,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五是整治学校周边重点场所,在对学校周围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餐馆、商铺、网吧、书屋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针对校园周边的店铺、书摊点开展治安整治,坚决查处涉黄涉赌涉毒问题,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屡教不改、连续查处三次以上的,根据部门法规给予从重处理。

3.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根据辖区实际,定期组织进行集中整治,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到日常考核,明确奖惩,落实责任。二是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加强与学校及学生家长的联系,积极开展定期回访工作,反馈信息,从而构筑信息共享平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三)强化考核奖惩。

镇平安办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对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平安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学校要高度重视综合整治工作,对因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整治不彻底导致校园及校园周边案事件频发高发的相关责任人报镇纪委监委处理。

江坡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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