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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枪爆物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10D-/2022-0317002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3月17日 主题词:江坡镇枪爆物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  号:江政通〔2022〕7号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17日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枪爆物品管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查违规、督处罚”为主要任务,全面排查整治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管制刀具、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安全隐患,全面督导从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流向登记、治安防范等管理制度,坚决铲除涉枪涉爆涉危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严防发生枪爆等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和非法流失等案事件,严防重大活动及敏感期“打响”“炸响”,为党的二十大和COP15第二阶段会议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危爆物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全镇危爆物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长:李景荣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总指挥长:王荣霜 镇党委组织委员

徐湘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江坡派出所所长

组 员:罗琼美 镇民政办负责人

周培云 财政所所长

姚晓艳 党政办、应急办主任

夏 睿 党建办主任

花明洪 企业办主任

周建军 林草中心主任

金祖庭 文化站站长

李海明 城建办主任

王瑞堂 综治办常务副主任

余发全 司法所所长

杨锦林 高平中学校长

姚 波 高平中心小学校长

朱云梅 江坡卫生院院长

黑凤华 市管所所长

黑建江 自然资源所所长

杜云金 综治办工作人员

吴嗣鹤 司法所工作人员

唐 枫 武装干事

杨荣泓 邮政所负责人

13个村党总支书记

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江坡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徐湘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危爆物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专项行动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导、数据资料收集和工作情况上报等。

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措施,切实加强本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危爆物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

三、排查整治时间及步骤

本次危爆物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排查隐患、制定清单(即日起至4月1日)

(一)深入部署,广泛动员。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州领导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州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暨省州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推进会议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

(二)全面摸排,制定清单。要结合辖区危爆物品管理实际,对危爆物品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整治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打牢整治工作基础,并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滚动摸排,即排即整。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控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临时出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立即组织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化解风险(4月1日至10月30日)

(一)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对第一阶段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进行整治,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达到消除隐患。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治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应急防范措施。

(二)序时整治,封堵漏洞。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严防固守(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检查验收,落实整改。以确保安全为标准,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够到位的,要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并通过“回头看”的方法,随时进行抽检,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整治。

(二)加强调研,检视指导。适时组织人员深入事故易发区城、企业等进行跟踪督促,通过调研、检视指导,着力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总结提炼、建章立制(12月1日至12月15日)

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在全面总结危爆物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做好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专项整治工作先进经验做法的推广和报送工作。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从业单位所有涉枪涉爆、烟花爆竹、管制刀具、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涉危从业单位。

(二)重点部位。矿区、林区、山区、偏远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区等区域,以及易滋生枪爆隐患的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物流配货市场、大型集贸市场、五金加工、建材化工厂等部位、场所。发生过持枪、爆炸犯罪案件的地区。

(三)重点领域易制枪、易制爆材料生产、销售的行业、场所,易用于非法贩卖枪爆物品的互联网、寄递和物流企业(网点)等。

(四)重点人员军械枪迷、狩猎爱好者、掌握制枪制爆技术人员、曾受打击处理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涉枪涉爆从业人员等。

五、主要措施

(一)坚持“严打”,有效震慑枪爆违法犯罪。

1.主动摸排线索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要结合日常管理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广辟线索来源,深入摸排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镇派出所要加强对网站、论坛、微信、境外即时通联软件等网络信息平台巡查,全面排查枪爆非法交易线索。公安机关要依托大情报、大数据手段对枪爆重点人员动态活动轨迹信息深入开展研判比对,努力获取有价值的枪爆线索。

2.深入核查打击。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以非法枪爆物品制造窝点、贩卖网络为重点,打合成战、集群战,坚决打掉涉枪涉爆犯罪团伙。凡发生涉枪涉爆案件,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组织精干力量快侦快破,及时消除影响、安定人心。对所有涉枪涉爆案件,既要调查案件,又要追查源头、倒查监管责任,做到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责任没有追究到位不放过,力争打深打透,根除后患。对收缴非法枪爆物品数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必须进行刑事立案查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符合行政立案标准的,必须依法处罚。

3.严打合流犯罪。公安机关要围绕反恐怖、禁毒等专项斗争大所,对涉枪涉爆的暴恐、黑恶、黄赌毒、走私等案件,建立涉案枪爆线索核查追踪机制,深查关联关系,彻底查清枪爆来源、流句,并坚决追缴、打击到位,严厉打击枪爆与“恐,黑、毒、赌”等合流犯罪。

4.强化督办倒查。对涉及人员多、地域广的重大涉枪涉爆案件,各地要及时上报,以便开展挂牌督办。对跨区域、涉案人员多的制贩枪爆物品犯罪案件,要加强协作联动,深挖彻查,全环节摧毁制贩枪爆物品犯罪窝点、网络,全力督促落实打防工作措施,全面消除漏洞隐患。

(二)坚持“严缴”,全面消除枪爆物品潜在隐患

1.深化动员上缴。宣传、网信、公安、广电等部门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讲清非法枪爆危害,讲透法律政策规定,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远离、人人抵制非法枪爆物品”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动员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非法枪爆物品。要以军械枪迷、狩猎爱好者、掌握制枪制爆技术人员、涉枪涉爆从业人员为重点,逐人排查梳理,主动上门谈话,讲清利害关系,严防其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

2.深化重点清缴。民族宗教、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矿区、林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地区,以及易滋生枪爆隐患的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联合集中开展清查收缴,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各乡镇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重点突出农村收枪,严格落实属地工作责任,将清查收缴任务分解到村组,压实到人,划片包干、包村包户,积极发动基层治保力量进村庄、进矿区、进家庭,不遗不漏、不留死角地收缴非法枪爆物品。

3.深化检查收缴。邮政部门要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落实“三个1009%°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查疑识别能力,堵截查缴进入寄递物流渠道的非法枪爆物品。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货运企业严格货物安全检查,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过境我镇的交通工具、货物、行李物品的查验,加大通道查控力度,及时发现查缴非法枪爆物品。

4.深化举报查缴。要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落实专项经费,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对发现、收缴的战争遗留爆炸物,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安全销毁。公安机关对收缴的枪爆物品,要逐一编码登记、录入系统,确保数据准确,并定期组织集中销毁,做到当年收缴、当年销毁。

(三)坚持“严管”,着力堵塞枪爆物品管理漏洞

1.强化枪爆安全监管。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持续对所有涉枪涉爆从业单位,以查违规、督处罚,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等“三查三督”为重点,加强安全检查,督促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要坚持安全是底线、服务是主线的理念,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与服务保障、保护合法与打击非法的关系,打破部门保护和行业垄断,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民用爆炸物品市场体系。

2.强化易制枪爆物品管控。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强化对射钉器(弹)的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购销实名登记,加强对销售业主的法制宣传教育,讲深讲透法律后果和经营风险,促使销售业主放弃射钉器(弹)的销售行为;发现非法储存、持有、改制的,坚决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从重处罚。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全面排查硝酸铵、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公安、应急管理、林草、广电、教育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气体爆破、影视烟火、电点火头、灭火弹和道具枪、玩具枪、仿真激光枪、退役发射药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严防滋生枪爆违法犯罪。

3.强化新技术应用。公安部门要大力推动电子雷管等新技术应用,全面提升危爆物品本质安全水平。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信息数据汇聚融合、研判应用,及时预警防控各类风险隐患。

(四)坚持“严治”,全力整治枪爆重点问题

1.强化重点地区治理。要对重点建设项目多、爆炸物品使用量大的地区进行专项整治,全力查找、整改隐患。要加大林区、矿山、偏远高寒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宣传发动力度,全面动员群众主动上缴非法枪爆物品,切实减少火药枪、气枪等非法枪支存量。

2.强化网络空间治理。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将网络空间作为专项行动主战场,加大网上巡查清理力度,及时发现、清理网上传播制枪制爆方法、贩卖枪爆物品及其原材料等违法信息,有效指导督促搜索引擎服务商、社交媒体平台、电商平台加强监测、过滤、屏蔽,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铲除网上传播贩卖土壤。

3.强化重点领域治理。针对涉枪涉爆案件暴露出互联网、寄递物流、矿产资源、原材料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不仅要彻查枪爆来源渠道,还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企业的法律责任,加强行业监管,及时堵塞漏洞。

(五)坚持“联建”,着力构建长效治理体系

1.完善打防长效机制。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网上网下联动查控、联合执法、案件移送、联合培训等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所,推动枪爆道法犯罪打击整治向纵深发展。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警种间、区域问线索联查、案件联办以及重点人员联控等长效机制,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要完善对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线索的受理、核查、侦办、反馈、奖励机制,进一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要深入推进枪爆物品管控信息化手段建设应用,实现枪爆物品销售、运输、使用、销毁等全环节动态安全监管。

2.完善联合工作机制。政法各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建立常态联合工作机制,围绕COP15第二阶段会议和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安保、敏感时间节点以及重点地区,派出联合工作组深入枪爆月题突出、群众举报多、案事件多发的地区,及时发现问题、整隐患,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能力同时,将专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完善工展、重大情况通报机制,推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整治涉枪涉爆犯罪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全面落实“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委会、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本系统专项行动的部署、指导和督促检查,又要切实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协同推进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落实,真正形成前后贯通、上下联动、左右衔接、联系紧密、运转协调的协同推进机制。各级专项行动指挥部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请示汇报力度,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对开展专项行动所需的宣传发动、有奖举报、枪爆物品销毁经费,财政部门要优先考虑,给予支持保障。

(三)严格责任,狠抓措施落实。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重大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挂牌督办、记账式验收,确保查得彻底、纠得干净、改得到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坚持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隐患没有整改不放过,狠抓末端执行,做好排查整治“后半篇文章”,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要全部立卷归档,作为今后倒查的重要依据,对措施不落实,排查不仔细、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严肃责任倒查问责。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检查。要狠抓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层层传递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认真履职、从严监管,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定期通报,高效推进工作。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汇总、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密切沟通联系,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危爆物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摸排情况请于4月1日前报镇指挥部办公室(江坡镇派出所),以后每月3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和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2022年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重大案(事)件、重要情况即时报告。

江坡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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