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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10D-/2022-0315001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3月15日 主题词:江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  号:江政通〔2022〕6号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15日

各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牟定县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巩固脱贫成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抓手,保持就业稳定,实现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让没有技能的劳动者具备一技之长,让技能不足的劳动者实现职业技能提升,进一步推进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根据县级下达我镇2022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任务要求,经镇政府研究,现将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培训任务及培训工作安排:

全镇共培训5050人,其中:引导性培训4700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1000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350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200人)。培训重点及目标任务为:网络创业培训及SIYB培训35人,养老护理员等康养工作者培训50人,电商从业人员培训50人。各村委会任务附后。

二、培训时间:

从2022年3月1日开班至8月10日

三、培训范围对象:

男性16岁以上至60岁以内、女性16岁以上至55岁以内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和普通劳动力,(一、二级残疾人和精神病人除外)的易地搬迁人员、企业职工、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残疾人等7类人员及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职业技能行动职业培训补贴(含生活费、交通费)范围;根据云人社通〔2021〕72号文件精神,村干部也可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的范围。

四、培训工作要求:

1.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落实专人负责,抓细抓实,认真摸底排查,组织报名登记。

2.各村委会应在3月15日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证原件(脱贫劳动力人员的还需社会保障卡)收齐到村委会,做好造册登记,并由培训机构前来录入信息后报县级审核。

3.在培训期间各村委会要落实一人专门负责培训人员的交通往返安全工作。

4.此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2022年度各村委会年底责任目标考核事项考核。

附件:江坡镇202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分配表

江坡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附件:江坡镇202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分配表.xls  22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