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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坡镇2020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10D-/2020-0109001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01月09日 主题词:江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坡镇2020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江政通〔2020〕2号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09日

为改善我镇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降低婴幼儿生长迟缓率、低体重率和贫血患病率,根据《云南省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方案(2019版)》、楚雄州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牟定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方案》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为全镇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

(二)具体目标

1.对除福龙、普村、米村、民乐、丰乐5个村委会以外的8个项目村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提高儿童看护人对营养包的知晓率。

2.营养包发放率达8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90%以上。

3.提高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看护人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以上。

4.全镇6-24月龄儿童贫血患病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20%,生长迟缓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5%。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全镇各村委会。

(二)项目对象

除福龙、普村、米村、民乐、丰乐5个村委会以外的8个村委会6-24月龄婴幼儿,80%发放任务。

(三)项目内容

1.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及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开展社会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动员社会各界对儿童营养状况给予关注和支持。

2.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对镇卫生院院长、乡级营养包负责人、村级营养包负责人和妇联相关人员进行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及营养包发放管理等培训,提高其项目管理水平和咨询指导能力。

3.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儿童看护人以及其他育龄妇女宣传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营养包的作用和服用方法,提高看护人营养包的知晓率和科学喂养知识水平。

4.由省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确保营养包质量。并直接配发到镇卫生院。

5.免费发放营养包。为满6月龄婴幼儿每天提供1包营养包,至24月龄。项目实施期间,满6月龄的婴儿即纳入发放对象,满24月龄的幼儿即停止发放。

6.开展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督导。每月督查乡村医生有关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儿童家长喂养知识及行为的改变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1.成立牟定县江坡镇“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坡镇卫生院妇幼办公室。负责全镇涉及的8个村委会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组织制定项目方案,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的实施指导,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谭培智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金玉针 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

普辞和 江坡镇卫生院院长

员:普晓英 卫生院妇幼专干

李晓琳 卫生院妇幼专干

朱有华 卫生院计生专干

8个项目村妇代组长

卫生院妇幼人员及8个项目村卫生所男女村医

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镇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负责组织制定项目方案;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收集。领导小组人员如因工作变动,由承担相应职责的新成员补充完善。

2.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定期向县级项目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全镇妇联组织负责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社会宣传工作,与卫生院、卫生所妇幼部门共同开展面向家长和看护人的健康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二)项目实施

由江坡镇卫生院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方案论证、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信息收集整理,项目督导等工作。定期向县级汇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三)营养包发放管理

按项目要求确定每季度营养包需求量,并将需求量统计上报县妇计中心,由县妇计中心统一上报州妇幼保健院公卫科。全镇结合各自实际,制订营养包发放管理办法,明确分工和职责,明确营养包发放人员。营养包发放由村卫生室人员负责实施,同时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宣传动员作用,并结合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工作开展。

镇卫生院负责人及负责发放营养包的乡村医生接收到营养包后尽快下发,营养包储存点应达到食品储存基本要求,尽量缩短发放周期和储存时间。接收和下发均应当核对和登记数量,检查有效期和包装情况,做好验收登记工作,储存应达食品储存基本要求。

(四)信息报送

村卫生室每月汇总营养包发放及服用数量信息,于每月30日前,上报至镇卫生院,镇卫生院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汇总审核后上报县妇计中心。

四、项目监督与评估

镇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江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

(此间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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