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牟定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永军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主持召开会议及参加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致训词精神和省、州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牟定县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中央、省、州重要文件学习,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负增效云南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减负增效楚雄实践”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向省委、州委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的通知;
听取牟定县2023年粮食安全工作、新能源开发建设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下步工作;
审议《牟定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额度分配方案》《牟定县落实楚雄州关于云南省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牟定县杂交玉米制种工作方案》《牟定县招商引资质效激励办法(试行)》;
研究牟定县“十四五”后续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合作推进事宜,研究牟定县人民政府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签订合作协议事项,研究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相关事宜。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事项。
县政府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云南牟定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相关领导参加会议。(牟定县融媒体中心 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