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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政局牟定县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23-0628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28日 主题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文  号:牟民发〔2023〕21号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8日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3〕72号)、 《楚雄州民政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楚民发〔2023〕23号)文件精神,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提高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标安排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728元/人·月。分档补助标准为:A档580元/人·月、B档460元/人·月、C档380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6038元/人·年。分类补助标准为:A类504元/人·月、B类305元/人·月、C类215元/人·月。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2023年,全县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947元/人·月。

2.照料护理补贴标准。2023年,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如下: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950元/人·月、二档提高到475元/人·月、三档提高到285元/人·月;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171元/人·月、二档提高到100元/人·月、三档提高到57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集中供养的,统一用于供养服务机 构照料护理开支;分散供养,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用于支付服务费用。

(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全县集中养育儿童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200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1340元/人·月。

二、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提标工作宣传,严格执行新的标准,并同步按新标准对各类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算,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全县统一。

(二)迅速行动,按期完成。各乡镇要提高认识,及时向会公布提标情况。2023年保障标准于6月30日以前完成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提标工作,并将新制定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同步录入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牟定县民政局      牟定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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