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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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牟定县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23-022031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03日 主题词:制度 文  号:牟政办函〔2023〕2号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0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楚发〔2022〕24号)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建立云南省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68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牟定县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牟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毕元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普 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宿 璐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文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宏彪 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肖正友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天海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朱丽梅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夏艳红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高 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施学伟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 翠 县司法局副局长

代华昌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培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主任

刘晓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金秀琼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副局长

吴菊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应高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红斌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杜霞艳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彭学祥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曹 丽 县统计局副局长

果玉花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先荣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普成金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何 娴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刘洪亮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温绍芬 县总工会副主席

康 洁 团县委副书记

王 芹 县妇联副主席

王红丽 县残联副理事长

余 峰 中国人民银行牟定县支行行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彭学祥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省、州和我县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研究推进实施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研究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统筹指导各乡镇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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