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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22-122201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12月20日 主题词:政务服务 文  号:牟政办函〔2022〕10号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20日

县直有关部门:

《牟定县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20

 

 

(此件公开发布)

 

 

牟定县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

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69号)精神,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的办事需求,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聚焦企业群众需求,用新技术新手段赋能政府社会治理,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数字经济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2022年底前,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完成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中的任务。2025年底前,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专班责任。对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每个事项由牵头部门组建一个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有关责任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牵头部门要围绕基础清单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完成时限:2023116日)

(二)推动联审联办。各工作专班要按省州相关工作要求,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要素进行梳理、优化,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整合、精简、优化申请材料和表单,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建立联办机制,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协同服务;优化整合出件环节,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窗受理”“一端出件”。(完成时限:2023130日)

(三)促进系统共享。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有关业务办理系统的改造、整合力度,建行牟定支行要主动与省平台建设单位对接,承接好政务服务数据标准和系统对接技术规范,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支撑能力。(完成时限:2023130日)

(四)聚焦需求集成。各工作专班要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需求,制定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积极配合平台建设单位推进系统建设,做好“一件事一次办”承接,并按照“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要求抓好工作融合,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完成时限:2023210

(五)统一融合办理。县、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科学合理设立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并做好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关职能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办理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上专栏或线下专窗提交的申请,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完成时限:2023210日)

三、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成立县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技术支撑组,并设立16个工作专班。

(二)会商协作机制。建立每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由一个责任单位牵头、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一个工作专班推进、一个实施方案落实的工作机制。“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组织集中会商,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单位主动协调,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联动审批、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专班针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重点难点问题,逐一会商研判,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配合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密切协作,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三)督办通报机制。工作专班坚持目标倒逼、工期倒排、挂图作战、任务销号,建立“一件事一次办”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每半月向专项工作组报送工作情况,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专项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每半月通报工作进度,定期向协调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 “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承接并发布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明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名称、涉及事项、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要按照《牟定县贯彻落实楚政办函〔202269号文件任务分工》,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支撑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县人民政府负责推动本地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县级有关部门、各驻牟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精简材料表单、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办理标准、整合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等工作,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严格按照“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主题式、套餐式服务。

(二)强化运行保障。县机构编制、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在场所建设、设施设备、人员及运行经费上做好保障,财政部门要将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满足综合窗口服务需求,并将政务服务数据赋能建设相关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自助办”。

(三)强化宣传推介。县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报刊,以及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宣传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有关信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要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并进行推广应用,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四)强化评价监管。县级各部门要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特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审管衔接,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好差评工作,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请8牵头单位于2023116日前,将牵头的16“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施方案(含专班工作组)和《“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联络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政务服务局,联系人及电话:詹联辉,联系电话:5225315电子邮箱:yshj5507@126.com

 

附件:1.牟定县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2.牟定县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3.牟定县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4.牟定县贯彻落实楚政办函〔202269号文件任务分工

5.“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联络员名单

 

 

 

 

 

附件1

牟定县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基础清单(2022年版)

序号

名称

牵头单位

涉及事项

责任单位

1

企业开办

县政务服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企业设立登记

县政务服务局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局

发票领用

税务局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公积金牟定管理部

2

企业准营(开超市)

县政务服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

县政务服务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政务服务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烟草专卖局(公司)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市场监管局

3

企业准营 (开餐馆)

县政务服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

县政务服务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烟草专卖局

4

员工录用

县人社局

就业登记

 

县人社局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县人社局

 

社会保障卡申领

 

县人社局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县人社局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局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公积金牟定管理部

5

涉企不动产登记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统一登记

县自然资源局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税务局

6

企业简易注销

县政务服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税务注销

税务局

企业注销登记

县政务服务局

7

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局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局

规划意见

县自然资源局

涉路施工许可

交通运输局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公安局

用水报装

住房城乡建设局

用电报装

县发展改革局能源局)

用气报装

住房城乡建设局

用网报装

通管办

 

 

 

 

 

 

 

 

 

 

 

 

 

附件2

牟定县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序号

名称

牵头单位

涉及事项

责任单位

1

新生儿

出生

县卫生健康局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县卫生健康局

预防接种证办理

县卫生健康局

户口登记

公安局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局

社会保障卡申领

 

县人社局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医保局

2

灵活就业

县人社局

就业登记

 

县人社局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县人社局

 

社会保险登记

 

县人社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医保局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税务局

3

公民婚育

民政局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民政局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公安局

户口迁移审批

公安局

生育登记

县卫生健康局

县政务服务局

4

扶残助困

民政局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民政局

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给付

民政局

残疾人证办理

残联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民政局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医保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5

军人退役

退役军人局

退役报到

退役军人局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公安局

核发居民身份证

公安局

预备役登记

县人武部

社会保险登记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医保局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

补助金的给付

退役军人局

6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县自然

资源局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并行办理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税务局

不动产统一登记

县自然资源局

电表过户

县发展改革局

水表过户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天然气表过户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房产转移公证

司法局

7

企业职工退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职工提前退休(职)申请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县医保局

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公积金牟定

管理部

8

公民

身后

县卫生健康局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县卫生健康局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公安局

出具火化证明

民政局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局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遗属待遇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公安局

驾驶证注销

公安局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公积金牟定

管理部

社会保障卡注销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残疾人证注销

县残联

9

省内社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医保局

医保电子凭证转移

医保局

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医保局

 

 

 

 

 

 

 

 

 

附件3

牟定县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

人员及职责

 

一、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长: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汪艳霞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杨建萍  建行牟定支行行长

 员:王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培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金国才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世德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彭学祥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施学伟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绍荣  县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昌秋  县司法局副局长

        钟锡彪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先荣  县医保局副局长

        付学瑞  县税务局副局长

            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副局长

         普成金  县消防救援支队大队长

         王红丽  县残联副理事长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专项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技术支撑组,并设立相应工作专班。

二、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撑组和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长:汪艳霞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全    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员:詹联辉  县政务服务局审改股工作人员

王存刘  县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股负责人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督促各部门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监督“一件事一次办”落实,收集汇总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等情况。

(二)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组

 长:杨建萍  建行牟定支行行长

副组长:朱月娥  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李文杰  建行牟定支行副行长

 员:吴春菊  县发展改革局工业股(县大数据管理业务人员)

    县政务服务局电子政务股负责人

王存刘  县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股负责人

李迎瑞  建行牟定支行营业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业务办理系统和专栏建设、线上线下梳理运行业务指导,推进系统对接、数据共享。

(三)工作专班

由县政务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建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开超市、开餐馆)、企业简易注销等工作专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员工录用、灵活就业、企业职工退休、县内社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专班,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建涉企不动产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等工作专班,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工作专班,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建新生儿出生、公民身后等工作专班,由县民政局牵头组建公民婚育、扶残助困等工作专班,由县退役军人局牵头组建军人退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根据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需要适时调整。

主要职责: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整合、精简申请材料和表单,优化业务流程,开展联动审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梳理系统建设需求、数据共享需求,推动独立办理业务系统与县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附件4

牟定县贯彻落实楚政办函〔202269号文件

任务分工

序号

类别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一、重点任务

1

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到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开办、工程建设、生产经营、惠企政策兑现、员工录用、不动产登记、注销等集成化办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县政务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公积金牟定管理部,中央、省、州驻牟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新生儿出生、入园入学、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就医、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交易及水电气联动过户、退休、身后等集成化办理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减少跑动次数。

县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民政局、退役军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牵头;级有关部门,中央、省、州驻牟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

3

科学设计流程

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级有关部门,中央、省、州驻牟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简化申报方式

“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级有关部门,中央、省、州驻牟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统一受理方式

根据企业和群众办实事际场景需求,科学合理设立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在一个窗口综合收件,实现“一窗受理”。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建立联办机制

厘清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办理信息,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提高出件效率

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送达申请人。支持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县发展改革局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强综合监管

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的特点,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环节监管部门及职责,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落实监管措施,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级有关部门,中央、省、州驻牟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明确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促进集成化办理服务提升。

县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支撑能力建设

9

推进线下综合受理窗口和线上受理专栏建设

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有条件的地区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认证、数据共享等公共支撑能力,加快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建设,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专栏,并向政务服务移动端(含APP、小程序等)、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自助申办。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人民政府,级有关部门,中央、省、州驻牟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

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力度,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有效满足各地区需求,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人民政府,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

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有关部门要推动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务数据双向共享,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人民政府,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5

“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联络员名单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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