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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处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22-1012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18日 主题词:垃圾 文  号:(牟政办发〔2022〕43号)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1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牟定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处置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牟定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处置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行)》文件精神,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回收利用资源化、垃圾处理无害化”的原则,持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处置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农村垃圾统一投放、集中清运、无害化处置,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确保到2022年底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着力打造“全省最干净乡村”。

二、试点范围

在目前已有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的范围,除江坡镇以外的6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3个人口规模在30—60户左右的村组作为试点,在全县21个村组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农村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处置有效模式、经验。试点村包括:共和镇金马社区丁家冲村、牟尼村委会习大河村、余丁村委会盛果村;新桥镇大村村委会大村、桃苴村委会苏家村、小蒙恩村委会上村;江坡镇江坡村委会江坡大村、高平村委会牌坊村、民乐村委会山甸尾村;凤屯镇飒马场村委会飒马场村、飒马场村委会大平地村、田丰村委会大易村;安乐乡石板村委会凹西河村、太极村委会陈家村、猫街村委会安乐上村;蟠猫乡古岩村委会铜厂箐村、蟠猫村委会母鲁打村、碑厅村委会水冬瓜村;戌街乡碗厂村委会竹园村、老纳村委会地石么上村、水桥村委会姚兴村。

三、试点时间

试点时间为2022年7月至9月,10月1日开始在全县所有村组推开。

四、试点措施

(一)推进“两员”建设。各乡镇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试点村配备至少1名农村卫生保洁员,负责日常村间环境卫生的整治和垃圾箱体的管护,教育引导群众实行垃圾规范投放;在试点村组配备废品回收员1名,负责配合废品回收公司做好废品回收工作。

(二)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减量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制度》等相关制度,在试点村全面推广施行。各乡镇要加强相关制度的督促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组织开展宣讲。各乡镇要加强试点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回收利用资源化措施的宣传,通过采取入户、召开会议、制作宣传栏及设立展板等方式,教育引导群众非生活垃圾不进垃圾箱,自主将可回收的交废品回收员进行回收,可作为燃料的农户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可作为肥料的生活垃圾尽量还田还地无害化利用处置,努力形成“人人支持分类、人人参与分类、人人参与治理”的工作局面。

(四)完善设施设置。全面取消试点村垃圾池,按村庄试点村组和人口规模,统一配置标准为7立方米智能感应式垃圾箱,开展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采用勾臂式垃圾清运车将生活垃圾运输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处置,试点期间垃圾转运由县城管局组织县城环卫力量负责完成。

(五)加强回收利用。每个试点村在相应地点设立1个废品收购点,将可回收废品分铜类、铝类、铁类、家用电器类、纸类、塑料类、衣物类、机车类和其他9类35项进行分类回收,试点期间,建议各乡镇与第三方废品回收公司签约合作进行废品有偿回收,回收企业以略高市场价格进行废品回收;试点结束后,各乡镇可根据不同情况自行选择回收方式进行回收,努力做到农村可回收废品全回收。

(六)推进中转站建设。各乡镇均要建设1个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每个占地2亩),用于后期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要积极配合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尽快完成征地工作,加快推进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

五、生活垃圾处置运行模式

(一)源头减量。充分发挥农村卫生保洁员作用,教育引导群众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做到可回收垃圾全回收,可作为燃料、肥料的全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农村生活垃圾。县环卫站负责将清运的垃圾进行过磅计量,废品回收公司对可回收废品进行计量,紧盯回收废品占比率,督促做好源头减量工作。

(二)定点投放。规范生活垃圾投放,在各村组投放7立方米智能感应式垃圾箱,专门用于农户无法回收处置的生活垃圾的投放。各试点村要加强群众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垃圾箱体及周边清洁卫生。

(三)集中转运。试点期间,垃圾箱体统一由县城管局组织县城环卫力量负责清运。试点工作结束后,由各乡镇组织各村将生活垃圾转运至乡镇垃圾中转站,县城管局组织县城环卫力量负责清运。

(四)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县环卫站派车统一清运至县垃圾填埋场规范处置。由县环卫站监督做好生活垃圾填埋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处置无害化。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要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处置试点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乡镇长为副组长,试点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处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层层压实责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处置试点的督促指导,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乡镇要扛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处置试点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试点工作,认真抓好试点措施落实,试点期间于每月25日前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试点工作专班。各试点村要抓实日常宣传、村庄保洁、垃圾投放收集等工作,不折不扣将试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人居办要将农村垃圾处置试点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考核范围,按照年内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目标要求,严格考核奖惩。各乡镇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考核范围,层层压实责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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