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业服务保障水平,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牟政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牟定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邓示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邵 祥 县政府办副主任
代银宝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艾元福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坤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 兵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磊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普 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 嫱 县水务局局长
徐承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袁管金 县林草局局长
李晓宏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局长
陆绍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汪艳霞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李 军 县税务局局长
杨朝生 县民政局局长
王云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惠 县统计局局长
普向飞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由李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充分发挥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健全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动共推机制;做好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负总责;负责牵头扶持政策宣传贯彻落实;负责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全县建筑业的行业管理。
(二)县发展改革局:积极参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引导推进国有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和应用BIM技术;核准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建设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三)县财政局:积极参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安排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落实建筑业财政奖励政策。
(四)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参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助落实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有关内容和要求,并在土地出让和划拨条件中明确;支持建筑业基地建设用地,优先供应土地并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五)县水务局:积极参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配合做好引导建筑业企业向水利工程专业领域拓展的各项工作,制定出台建筑业企业向水利工程专业领域拓展的扶持政策工作。
(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参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配合建立建筑业柔性人才库,落实建筑业高素质人才,享受县有关人才培养和引进优惠政策。
(七)县政务服务局:积极参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设立登记等与建筑业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指导建筑企业依法依规参与公共资源交易。
(八)县税务局:积极参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税收征管工作,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九)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参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做好引导建筑业企业向交通工程专业领域拓展的各项工作,制定出台建筑业企业向交通工程专业领域拓展的扶持政策。
(十)县统计局:积极参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导全县建筑业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配合做好建筑业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其他部门:积极参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动机制,全力配合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