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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起宏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22-0629001 公文目录:人事信息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29日 主题词:人事 文  号:牟政发〔2022〕25号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9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牟定县委关于起宏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牟干字〔2022〕35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6月28日会议讨论决定:

起宏昌 任牟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

毕应安 任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管护局局长(七级管理岗),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七级职员)职务;

尹天平 免去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管护局局长(七级职员)职务;

王 振 任牟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供销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张发昌 免去牟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八级职员)职务;

王丽仙 免去牟定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八级职员)职务;

孙靖华 任牟定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陈 蓉  免去牟定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八级职员)职务;

李光成 免去牟定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八级职员)职务;

邓光嵩 免去共和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起毅雄 免去新桥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周培云 免去江坡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罗 娅 免去凤屯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周培文 免去戌街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金之阔 免去蟠猫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