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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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牟定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若干意见〉15条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22-061501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牟办字〔2022〕8号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15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牟定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若干意见〉15条措施》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

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牟定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若干意见》15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若干意见〉14条措施》(楚办字〔2022〕16号)精神,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对标全省、全州最优,借鉴先进经验,强化问题导向、服务导向、争先导向,以更大力度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全面推行“妈妈式五心服务”,打响“牟定效率”“牟定服务”“牟定诚信”营商环境品牌,用高质量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明确目标,以更强担当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对标一流更准。对标省内、州内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做法,加大改革创新,补齐短板,力争3年内实现全面提升并与省、州同步进入全国一流水平。州内以楚雄市为标杆,省内对标昆明、曲靖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在营商环境考评中成绩保持在全州前列。2022年,省对州营商环境评价的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电、获得用水、财产登记、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执行合同、政务服务指标要达到全省前列;开办企业、获得用气、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劳动力市场监管、市场监管、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包容普惠创新指标达到全省、全州中上水平,并逐年提升。

(二)市场主体更活。全面落实州、县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大力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把各方面工作着力点引导到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市场主体、引进市场主体上来。深入实施“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程,着力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高税收高利润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2022年,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要超过全州平均水平,力争进入全州前列。

(三)审批服务更快。推广应用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加快完成各乡镇、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共享复用,实现系统、数据和业务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推动“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按照“能减则减”“宜快则快”原则,不断放宽市场准入,持续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拓展“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效,加大审批服务改革,让审批服务和社会管理持续提升。2022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97%和70%以上,并逐年提升。

(四)惠企政策更优。定期开展涉企服务政策清理,凡有碍于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文件,要切实做好文件立改废释,充分利用牟定企业政策发布平台,及时更新惠企政策,变费时费力的人找政策为精准精细的政策找人,千方百计惠企助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常态化开展“四万三进”活动,网格化、清单化压实“三进市场主体”责任,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市场主体,以“真金白银”换市场主体轻装上阵,专注前行。

二、强化措施,以更优举措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五)推行清单管理。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标准找问题,认真对照省对州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逐项查找短板弱项和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监测问题整改和任务完成情况,形成“发现问题—汇总清单—落实整改—跟踪督促”的工作闭环。全面抓实省、州及相关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评估、审计、督查、调研等各类专项活动中发现问题整改,以问题整改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汇总、分析各指标提升情况,定期通报各项指标提升进度,为县级相关部门找差距、补短板提供支撑。

(六)优化投资服务。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推行“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全流程联审联办,坚持“一企(项目)、一策、一机制、一方案”精准施策,完善县级重大项目清单制度、服务专班制度,各部门全程跟踪协调、帮办代办。对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全流程落实计划表,倒排节点、挂图作战。

(七)深化重点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对现有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健全“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机制,对审批不畅事项,通过二次划转审批权限方式,打通堵点、畅通审批。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持续拓宽监管范围,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开办企业全面推行“一表申报”模式,获得用电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供气、供水等市政接入推行全过程“一门式”集成服务,财产登记推行“一窗通办”,招标投标推行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推进更多信贷服务全流程的线上业务办理、“不见面”审批。

(八)强化典型引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县级各部门上报营商环境典型案例1次。每年组织到省内、州内外的营商环境先进地区学习考察1次。每年评选一批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每年评选一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健全机制,以更强保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九)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实行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制,由县长总负责。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下设5个专项组,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财税金融贸易、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包容普惠创新5个专项组,分别由各领域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涉及指标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专项组牵头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制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相关政策措施,分办、催办、督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组织做好省对州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及州对县营商环境考核等工作。县发展改革局要尽快建立或调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

(十)建立完善调度机制。各专项组要积极主动认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各专项组要每月研究1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汇报1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收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营商环境指标牵头部门,要适时召开责任部门调度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

(十一)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作为“一把手”工程,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各项工作。各专项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各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升方案,明确工作标准、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部门要落实责任,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标省对州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清单,明确各指标县级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压实各指标牵头部门的主抓责任,统筹推进指标提升。各指标牵头部门负责对接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细化指标内涵、评价细节和提升措施,并指导本行业精准把握评价要点;各指标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接受协同牵头部门调度,全力配合指标提升工作。

(十二)构建法治保障机制。推动人大常委会机关、司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学会协会,以及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体系,对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立法修法修规等重大问题开展深化研究论证、宣传培训等工作,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规范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发挥司法保障职能,优化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健全司法与企业互动机制,助力企业提升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防范风险能力。

(十三)完善督促落实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统计监测、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及调度推进等方式,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审计部门每年开展1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审计,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审计监督全过程,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强大气场。制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措施,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职能,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持续改进作风,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比拼机制,将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和完成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情况,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考核体系,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十四)创新宣传推介机制。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县宣传工作重点,宣传部门要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深入宣传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及先进经验,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十五)推行“妈妈式五心服务”机制。全面推行情感上暖心、行动上贴心、措施上用心、机制上顺心、关系上清心的“妈妈式五心服务”工作机制,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各部门推动“妈妈式五心服务”落到实处,及时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全面打造办事效率更高、投资环境更优、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强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牵头部门、各责任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情况(电子版、纸质版),分别于2022年6月28日、9月28日、12月2日前报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金自梅,5211223)。

附件:牟定县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重点任务的责任分解清单

附件

牟定县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重点任务的责任分解清单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开办企业

1.优化流程,压减时间,降低成本

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一表申报”模式,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服务等企业开办事项全面整合,申请人完成一表填报,“一窗通”平台同步采集、实时共享数据信息,各部门后台同步联办,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其中,企业登记0.25个工作日办结,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环节0.25个工作日办结。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运用,探索实现“办”“取”同步网上完成,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无介质、零跑动办理。免费刻制印章、发放税务Ukey。

县市场监管局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安局、人行牟定县支行、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

2022年6月底前,持续推进

2.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增长量,办事便利度

加强对市场主体活跃度的监测,将市场主体活跃度提升纳入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调度。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全面落实《牟定县2020年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深入实施“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程,加大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市场主体、引进市场主体的工作力度。在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基础上,在州统一安排部署下,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一照多址”等改革试点。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2022年6月底前,持续推进

3.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提供企业注销“一站式”服务。加快探索企业简易注销措施,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年底前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二、办理建筑许可

4.优化流程减环节

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项目立项程序,推进投资在线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融合。

县发展改革局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底前,持续推进

按照州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逐步落实“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的工作机制,列入储备的投资建设项目,分步推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通过各类规划数据整合和规划底图叠合,利用“多规合一”的“一张图”进行项目预选址。推进“多测合一”,发布联合测绘技术规程,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底前,持续推进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等环节,防止体外循环。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精简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办理环节。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底前,持续推进

5.并联审批减时间

工程建设项目自申请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除国家审批事项外,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仓储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压减。

2022年年底前

6.全程网办增便利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总门户,整合建立全省投资建设项目网上报件大厅,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材料共享、一网通办、限时办理、统一发证”。加快落实区域评估工作方案和技术规程,工业园区推进“标准地”出让、“拿地即开工”改革,简化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压缩供地时间,降低建设项目投资运行成本。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2年年底前,持续推进

7.创新机制提质量

积极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在省、州全面推行和出台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建筑师工程质量负责制相关配套政策,发挥建筑师对建筑工程品质的管控作用。

2022年年底前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三、获得电力

8.优化流程

对低压及10千伏电力市政接入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除涉路施工之外的许可推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局

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底前

9.压减时间,降低成本

居民客户、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客户和实施投资界面延伸的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客户从报装申请到安装电表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缩至3个、15个、60个、8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全县范围内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2022年年底前

10.提升便利度

政企协同建设办电信息共享平台,供电企业可在线获取和验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证等用电报装信息,实现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

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年底前

11.提高电费透明度

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制定或调整的电价。清理规范城镇供电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局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年底前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四、获得用水用气

12.深化市政设施接入审批改革

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构建行政审批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推动,一网受理、一表申请、一次收件,开展并联审批。供气、供水等市政接入推行全过程“一门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提升办理用水用气便利度,设立业务联合窗口,推动协同办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来水公司、润然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通信企业

2022年6月底前,持续推进

13.获得用水

依托电子证照查验信息平台,实现“零材料”受理,审批压缩为申请及设计施工2个环节,无外线工程4个工作日以内、有外线工程9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接入通水。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自来水公司、润然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底前

14.获得用气

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指导燃气企业集成“一站式”服务项目,编写对外服务指南,明确申请材料、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收费标准,提升服务便利度。推动获得用气“零费用”改革。对于从市政燃气管道接驳至用气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处的燃气连接工程,由供气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及时拨款委托供气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实现“零成本”接入。市政燃气管道覆盖区内获得用气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3—12个工作日(含外线工程建设时限,如需办理其他审批的,办理时限增加其他事项审批时限)。对市政燃气管道覆盖区外的用气业务办理由供气企业与用气企业商定。

2022年6月底前,持续推进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五、登记财产

15.优化流程

提升不动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同步过户效率,探索网上不动产申请、审核、缴税,实现水、电、气联动过户。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法院

2022年6月底前

16.压减时间

进一步梳理不动产登记事项清单,完善自检规则,精简审查材料,提升登记效率。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减至1个工作日。

2022年6月底前

17.提升便利度

推动不动产登记网上受理审核,探索实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工作,不动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逐步实现预告登记、首次登记等登记业务登薄时,同时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逐步实现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应通尽通,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网络互联和信息互通共享。探索推进加快结婚证、司法判决书等电子文件材料获取进度,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体系,促进业务申请材料免提交。扩大新建商品房“交房即领证”服务范畴,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2022年年底前,持续推进

六、纳税

18.优化流程

推进税费项目办理流程标准化,扩展网上办税事项范围,动态更新业务操作规范和办税指南。精简纳税申报流程,实现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

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

2022年6月底前

19.压减时间

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开具服务。

2022年6月底前

20.提升便利度

聚焦市场主体发展要求,全面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依法落实西部大开发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深化大数据分析和运用,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

2022年年底前,持续推进

七、跨境贸易

21.提升便利度

不断优化进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实现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覆盖所有地域和所有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良好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

县税务局

县级有关部门

2022年年底前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八、获得信贷

22.扩大信贷规模

推进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推动涉企信息共享,破解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引导商业银行针对中小微企业提高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加大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等产品推广力度,提高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的余额。

人行牟定县支行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2022年年底前

23.提升融资便利度

鼓励金融机构在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的融合,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户”信贷支持力度,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全流程的线上业务办理、“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抓实“一部手机云企贷”等企业服务平台,推动“信易贷”平台上线运行。发展条件成熟的1—2条产业链,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试点,为符合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争取更多金融支持。

人行牟定县支行、县发展改革局

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税务局

2022年年底前,持续推进

24.降低融资成本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积极引进发展会计、律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专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金融中介服务水平,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方位帮助企业提升,完善金融服务链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实际利率的潜力。强化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督查和消保考评工作,进一步压实银行业机构主体责任;持续查处银行业违规行为,维护良好金融环境。

县财政局

人行牟定县支行、县发展改革局、县法院、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税务局

2022年年底前,持续推进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九、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25.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推进地方专利信息检索分析系统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站及服务网点建设,在科技、质量、人才和绿色食品牌培育等工作中强化知识产权的产出导向,完善版权登记系统,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

2022年6月底前

2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构建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网络,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

27.提升申请便利度

提高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加大专利商标代理制的宣传力度,在各种众创空间中,大力发展本土和引进外地品牌知识产权服务(代理)机构,提升知识产权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十、劳动力

市场监管

28.优化从业条件

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水平,降低部分行业就业门槛,简化有关手续。收集、发布岗位用工信息,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监测促进更加充分就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司法局

持续推进

29.压减时间

推行事项办理标准化,发布标准化目录,设定办理时限引领标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2022年6月底前

30.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质效,推进完善裁审衔接制度。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风险防控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源头治理,推进预防化解和精准监察,维护用工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持续推进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十一、政府

采购

31.加强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招投标、采购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提高政府采购市场透明度,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县财政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共资源交易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2022年年底前

32.优化采购流程

执行省、州集中采购目录,推动通用品目联合采购。完善集中采购项目采购规则,健全电子卖场管理措施,优化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流程。公开政府采购意向,除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公开采购意向,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

2022年年底前

33.提升采购质量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探索建立采购资金预付款制度,健全合同支付信息备案机制,优化政府采购合同款项支付流程,推动及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2022年年底前

十二、招标

投标

34.加强平台建设

落实推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拓展平台功能,加快推进我县《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覆盖。

县发展改革局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底前

35.完善交易规则

完善招标投标电子交易规则,推动制定行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有关监督管理制度,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2022年年底前

36.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全面推行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配合省优化完善评标专家抽取子系统,评标费用电子结算子系统,推行智慧监管系统。

2022年年底前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十三、政务

服务

37.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标准调整规范权责清单。

县政务服务局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底前

38.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

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建设,提升综合窗口服务能力。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构建跨部门横向连通、跨层级纵向联动的审批服务模式,提高“一窗通办”业务水平和办件效率。

2022年6月底前

39.完善惠企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机制

加快推进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平台建设,健全政策更新和精准推送机制,统一入口、一键申报、后台分送办理,推动普惠型政策“免申即享”。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底前

40.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推动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加快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和共享复用,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以上,全程网办率达70%以上,“即办件”比例提高到35%。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减30%以上,承诺法定办理时限在已压缩50%的基础上再压缩10%。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县政务服务局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底前

41.提升政务服务“掌上办”能力

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开发上线用户画像、掌上审批、多语种服务等新功能,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一部手机办事通”,实现“掌上办”、“指尖办”。

2022年6月底前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十四、市场

监管

42.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汇集不同部门监管数据,科学开展监管执法,通过平台在线进行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的抽选,将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录入系统,依托统一的在线平台对外公示结果。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起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

县市场监管局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43.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的性质、特点,分类实施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化。探索实行“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研究制定市场主体初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年底前

44.加强信用监管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构建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公示、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的新型信用监管体系,规范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对守信主体采取优惠便利、增加交易机会等措施;对失信主体采取取消优惠、减少交易机会、提高保证金等措施。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市场主体通过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或者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自身信用。

县发展改革局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年底前

45.完善“互联网+监管+督查”

全面依托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云南省“互联网+督查”系统,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主动认领国家部委推送的监管事项,并完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常态化采集监管行为数据推送至国家平台。

县政务服务局

县级有关部门

2022年年底前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十五、办理

破产

46.优化流程

提升破产案件审结质效,强化工作机制,推进破产办案件审判平台与全国法院重整信息网的对接运用工作,推动法院与管理人在“一网两平台”上协同办案。

县法院

县税务局、人行牟定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

持续推进

47.加强“府院联动”

积极推动设立县级企业清算破产保障项目经费,并建章立制,严格管理、规范使用,解决破产企业无财产支付破产费用,或者仅有小额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问题。

持续推进

48.强化专业化建设

加强破产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

2022年年底前

十六、保护

中小投资者

49.降低维权成本

加强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引导投资者通过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更加便捷有效的救济渠道,降低维权成本。

县财政局、县法院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50.畅通维权渠道

提升纠纷化解服务能力,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指导辖区行业协会、市场主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证券期货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推动辖区调解组织积极为投资者提供纠纷调解服务。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十七、执行

合同

51.优化流程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依法适用司法确认、小额诉讼、在线诉讼等法律规定,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切实提高司法效能。持续深化大调解格局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纠纷非诉讼解决。

县法院

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持续推进

52.提升便利度

优化网上立案制度,尊重当事人对立案方式的选择,倡导网上立案。推广运用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当事人在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已提交立案材料的,无需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建立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信息资源互通机制,推行企业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制。建立完善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接受委托、执行规范、收费标准等方面加强督查,提高鉴定效率和质量。

2022年6月底前

十八、包容

普惠创新

53.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围绕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加速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创新创业载体功能和服务创新创业主体能力。健全技术经纪人制度,搭建综合性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平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县发展改革局、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年底前

54.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

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实施“高精尖缺”引才工程、“彝乡英才回巢计划”和“云岭大学生就业护航行动”,大力引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育一批战略科技人才、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团队。持续加大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等柔性引才平台建设,积极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落实“军令状”制度和攻关任务“揭榜挂帅制”,推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完善科研诚信和人才评价体系。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年底前,持续推进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十八、包容

普惠创新

55.提升市场开放度

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贯彻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落实外商投资鼓励政策,制定发布投资指南,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便利外来投资者来牟定投资。提高企业出口业务办理效率,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成长,把牟定县建成外贸企业聚集地。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底前,持续推进

56.文化开放与包容

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挥公共文化阵地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格局,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注重引入社会和市场力量,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力度。深挖特色文化资源,通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建设、“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等,持续繁荣牟定公共文化。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年底前

57.人才教育

强化教育保障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随迁人员子女不因贫失学辍学。落实高中教育提质增效各项措施,推动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带动职业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县教育体育局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58.医疗福祉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县卫生健康局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年底前,持续推进

指标名称

改革任务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十八、包容

普惠创新

59.养老服务

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巩固家庭主体地位,大力发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上门服务,加强日间照料、老年餐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设施等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从居家到社区、机构,从养老服务机构到医疗机构,衔接顺畅、整合统一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确保养老服务市场放得开、管得住。

县民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年底前,持续推进

60.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制定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调度、协调、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各级各部门落实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大保卫战,提高水质优良水体比例,消除劣V类水体比例;县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持续保持全国前列;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草局

县级有关部门、7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61.推进综合立体交通建设

加快“网络化、一体化、智能化”现代综合交通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剩余路段建设,推动“互联互通”工程应开尽开。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立公平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综合交通运输市场体系。

县交通运输局

县发展改革局、7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年底前,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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