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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答复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9号代表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22-0423001 公文目录:人大建议 发文日期:2022年04月23日 主题词:人大代表建议 文  号:牟退军函〔2022〕1号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3日

李登科代表:

你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复员军人、参战人员等对国家和社会作出过贡献人员的生活保障待遇”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和省州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帮扶解困工作,进一步健全抚恤优待工作保障体系,每年都调整增加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落实尊崇优待退役军人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退役发〔2021〕55号)等文件精神,目前对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给予充分保障。

一是国家定期发放优抚对象(残疾军人、三属人员、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复员军人从2008年起,每月定期生活补助金标准由原来的300元/月提高到现行的1718.25元/月;参战人员从2009年起,生活补助金标准逐年提高,标准由130元/月提高到现行的750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现行生活补助金700元/月;烈士子女现行生活补助金590元/月;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现行生活补助金50元x兵龄/月。

二是解决残疾军人、三属人员、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政府全额资助优抚对象每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重点优抚对象生病住院费用在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资金除去自费药、起付金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再给予报销60%的费用。

三是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给予帮扶。2021年我县制定了《牟定县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方案》《牟定县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实施方案》,发生重大疾病或严重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可以到村(社区)、乡镇政府逐级申请帮扶援助;对发生重大疾病或突发意外等优抚对象,可以到村(社区)、乡镇政府逐级申请临时救助。

四是根据省州县《关于做好部分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从2022年1月开始,我对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属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将给予400元/月补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复员军人、参战人员等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保障体系将逐步完善,生活补助金逐年提高,对他们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我局作为主管部门将认真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全县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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