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牟定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牟定县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牟农组发〔2021〕2号批准,招标人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牟定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9300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5600亩。
2.2招标范围:牟定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9300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5600亩;项目总投资金额约4154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8—10标段,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涉全部施工内容)
2.3建设地点:牟定县。
2.4计划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0个标段,本次招标8—10标段。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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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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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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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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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乐乡桃源、猫街村委会片区(八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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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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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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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和镇际盛、华星村委会片区(九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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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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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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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和镇新甸、散花村委会片区(十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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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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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保证本工程的工期、安全、质量,同一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是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选一个标段(最先投标并中标的前一个标段,即:若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面的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候选人,以此类推)。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行业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相应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承担过两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国土提升改造、烟水项目、水土保持等农田水利相关工程),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材料扫描件)。
3.3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 2020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本单位出具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和相应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提供2021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5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提供2021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岗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2021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的材料。
3.7信誉要求:
申请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并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时间须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内),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时间须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内)。
3.8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10按楚农工办发(2018)9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户管理,并列为评标标准或作为中标承诺,请各投标人提交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户管理承诺书。
注: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11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叁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和一份格式为“pdf”电子投标文件。
4.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1年 10 月 21 日至2021年 10 月 30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 11 月 1 日8时00分至2021年 11 月 5 日17时30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进行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SLZBS、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SLZBS、图纸)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1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投标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5.2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八标段:¥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九标段:¥70000.00元 (大写:柒万元整) ;
十标段:¥70000.00元 (大写:柒万元整) ;
5.3保证金缴纳方式:
5.3.1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缴纳具体操作步骤(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如下:
使用注册CA证书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保证金账户转账或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定县支行
八标段账号: 241096010400113840000000078
九标段账号: 241096010400113840000000079
十标段账号: 241096010400113840000000080
联系电话:0878—5225351
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所投标项目报名后,进入对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即为缴纳成功。(若未绑定,将无法打印回执单,系统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采用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原件。
5.3.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保函的银行不得为村镇级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函管理——提交投标保函”自行编辑保函信息并提交。
5.3.3保证保险: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
缴纳保证保险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楚雄州投标保证金网络投保分配流程》,下载网址,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在“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系统https://www.ynzhuopu.com/”上完成注册、购买投标保证保险、支付保费使投标保险生效。
在交易系统上进入“投标保险保单——分配保证保险”进行保证保险分配,打印保证保险缴纳回执、投标保证保险保函、保险单(正本)。
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中须扫描上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保险缴纳回执原件、投标保证保险保函原件和保险单(正本)原件。
5.4其他事项说明
①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
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转账;2、跨行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②该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化交易,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八标段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九标段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十标段为 2021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
开标方式: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开标(若招标文件存在前后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6.3.1远程解密开标:
6.3.1.1首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1.2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不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开标】下方【开标会】菜单,进入开标会界面,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3.1.3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由于自身原因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1.4开标过程中等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6.3.1.5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由于自身原因签名失败的视为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6.3.1.6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到“服务指南-中心指南”中下载《楚雄州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
6.3.1.7开标当天投标人或供应商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QQ:400-9618-998。
6.3.1.8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标识及能够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和内容,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招 标 人: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茅阳路3号
联 系 人: 马永彬
电 话: 15887761318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昆明广场写字楼17楼
联系人: 李永杰
电 话: 18087964546 、1560878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