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牟定县农村
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依法保障群众农村宅基地各项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牟定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刘 坤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建云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承文 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丁开益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马红斌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朱绍云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 嫱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 华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宗华 县水务局副局长
姚 成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安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良先 共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普向飞 新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培智 江坡镇人民政府镇长
董 兵 凤屯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彦 安乐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增辉 戌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柳思龙 蟠猫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红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朱绍云同志兼任,杜云、金国才、朱辉为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者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履行牟定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指导、督促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开展对各乡镇、县级成员单位进行工作调度、协调,牵头做好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处置,落实好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指导督促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地质灾害范围认定等工作,参与做好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处置,落实好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督促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城乡特色风貌改造、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参与做好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处置,落实好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
县公安局:指导督促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核查认定,参与做好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处置,落实好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
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导督促全县宅基地占用林地的确认及处置,参与做好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处置,落实好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
县水务局:指导督促全县水利设施、水库坝塘、河流等控制范围划定,参与做好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处置,落实好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指导督促全县各类公路控制范围内建筑红线距离划定,参与做好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处置,落实好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
县司法局:指导督促全县开展农村宅基地纠纷司法调解,做好相关法律研究、解释,参与做好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处置,落实好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各自行政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主责,认真开展管理审批工作,做到管理审批与村镇规划相结合,督促、指导好下属各行政村开展管理审批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及违法行为,落实好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