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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20-1117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17日 主题词:营商环境 文  号:便笺,无文件号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1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不断提升牟定县营商环境工作指向性,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云南省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期和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现将调整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好抓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早研究、早安排、早部署,抓督促检查、抓评估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研究、亲自抓推进、亲自抓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协同配合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增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承担起营商环境建设的重任,共同发力把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第三方评价工作向纵深推进。县级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沟通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要通力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县发展改革局要根据省州级评价指标体系,及时调整我县“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安排,对照新调整的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我县任务分解清单,明确改革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健全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努力促进营商环境大提升。

三、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强化结果运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吃透弄懂评估体系,认真对照省调整的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实时掌握本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困难问题,精准施策,找出影响指标完成的症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补短板、补弱项、抓落实,下大力气解决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切实把“红黑榜”制度的评价指标落细落小落实,并及时运用好省对州、州对县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结果,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的导向作用;要以问题比较集中的环节及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力度,及时跟踪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层层推动问题解决,合力推进全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要对评价情况进行深度分析,深入分析各个指标的得分情况,及时同全州进行对比,深度总结我县营商环境的优势和亮点、缺点与不足,并主动对标先进,取长补短,努力探索一条符合牟定县实际的优化营商环境新路径。

 

附件:1.牟定县新调整的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清单

            2.楚雄州新调整的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清单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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