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牟定县财政局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着力点,用十一条“铁规”全面整治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和超标准接待等不良风气,实现了2017年以来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三连降。接待费用平均每年下降幅度均达10%以上,其中降幅最大的2018年与2017年相比,下降幅度达30.8%,大大节约了公务接待支出,压缩了“三公”支出,降低了行政成本。
牟定县财政局规范公务接待的十一条“铁规”为:一律不得为被接待的公务人员支付住宿费;一律不得在公务接待中上酒和提供香烟;一律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一律不得同城接待;具备条件的地方一律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接待发票为本县外发票,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陪餐人员超过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公务接待超过餐费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用电话记录代替公务接待函的一律不予报销;公务接待一律不得使用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餐饮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