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全面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和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以制度建设为重要保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有效地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依据《牟定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牟定县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县公安局主动公开下列事项:
(一)公安局机关机构职能
1.公安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
(二)执法依据及办事程序规定
3.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省厅、州局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标准;
4.县公安局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与公安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5.公安局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及其承办部门、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范本、办事纪律、服务承诺、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
6.行政处罚依据和标准;
7.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8.公安民警招考录用、辞退条件、程序,表彰奖励条令、办法;
9.公安机关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政府采购;
10.公安信访工作规定、督察条例,信访、督察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办公时间和其他联络方式
(三)公安局重要工作部署
11.公安局出台的有关重大政策、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12.公安局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专项斗争情况;
13.公安局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等;
(四)社会治安情况
14.全县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工作情况;
15.公安部 A、B级通缉令、本省、州县(市)公安机关通缉令;
16.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
17.针对不实传言或谣言,需要以公安局名义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的事项;
18.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19.重大决策或重大管理事项失误及责任追究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2018年度,牟定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章777条,规范性文件34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1340条、微博公开1035条、其他方式公开1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及时回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并接受社会监督。年内,全局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牟定县公安局共受理“12345”政府热线投诉2条,答复2条,答复满意率100%。年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牟定县公安局按要求共公开16项行政管理收费标准,所有收费标准均严格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门执行。收费项目包括证照、法医检验鉴定、机动车及驾驶人牌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机动车驾驶员教育教训等,无收费减负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局机关有关部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足,责任心不够强,坚持政府信息能公开就要公开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2、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力度不够。局机关相关部门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不够主动,存在等待观望的态度,推动工作还需狠下功夫。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不够完善。局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牟定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力度不够足,导致一些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主动公开,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成效。
(二)整改措施
1、强化思想认识。通过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落实公开责任。严格按照《牟定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局机关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通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得到落实。领导小组加大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各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3、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公开资料报送等制度进行完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