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牟定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和《财政部、住建部、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常务会议精神,将补短板、惠民生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群众期盼,群众自愿,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民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小区公共设施改造提升,有效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基本情况
我县涉及改造的老旧小区50个266栋2920户,改造总面积26.02万平方米,计划在2021年以前改造完毕。2019年开始至2021年,对牟定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2000年1月1日前建成、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进行改造,以摸底涉及小区为关键控制指标。
二、基本原则
(一)惠民利民,改善民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补短板、惠民生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群众期盼,群众自愿,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民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小区公共设施改造提升,有效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政府引导,居民参与。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谋划、规划编制和年度实施计划编报等工作,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改造资金争取力度。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改造资金筹措、改造施工监管、改造建后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行业主管,属地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谋划、规划编制和年度实施计划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一院一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上级补助资金申报、改造项目及补助资金下达、项目工程招投标及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找付及结算审计;社区老旧小区产权单位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做好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年度实施计划申报、矛盾纠纷调解、建立健全建后管理机制等工作。
(四)党建引领,治管并举。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建、创新社会治理等结合起来,发挥属地乡镇、社区老旧小区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有效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促进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工作创新,坚持改造与管理并重,创新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模式,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改造内容
严格按照《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执行,改造内容有:安全工程、功能提升、环境整治,确保“一区一策,一楼一策”。
(一)居民住宅建筑主体。明确“五不”要求:屋顶不漏、底层不堵、楼道不暗、管线不乱、上楼不难。基本改造项目包含的要素及设施:①屋面修缮;②整治私搭乱建;③建筑悬挂物处理;④建筑外立面渗漏修补;⑤单元楼道整修;⑥供电供水供气一户一表改造;⑦楼道内强弱电设施整治;⑧楼道照明系统;⑨防雷设施;⑩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包含的要素及设施:①单元防盗门及门禁;②单元入口增设遮阳雨棚;③多层住宅楼房增设电梯;④屋面美化整饰;⑤节能改造;⑥建筑外立面特色风貌改造;⑦房屋结构安全监测设施。
(二)小区公共基础配套。基本必改项包含的要素及设施:①小区安全监管系统;②垃圾分类收集点;③消防设施;④化粪池;⑤雨污管网;⑥强弱电设施入地;⑦道路整治;⑧停车设施;⑨室外照明系统;⑩围墙整治。提升改造项目包含的要素及设施:①充电设施;②健身及活动设施;③小区出入口形象提升;④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活动室、图书室、娱乐室等);⑤信报箱和快递设施;⑥绿化改造提升;⑦活动场地;⑧公共区城无障碍设施;⑨适老设施。
四、任务目标
(一)2019年推动13个小区实施改造,涉及28栋432户,改造面积5.84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097.13万元。
(二)2020年争取推动13个小区实施改造,涉及32栋730户,改造面积5.63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410.46万元。
(三)2021年争取推动改造11个小区实施改造,涉及43栋462户,改造6.66万平方米,概算投资2310.00万元。
五、改造程序
(一)摸底调查。由共和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社区对城市建成区内住宅小区建成年代、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居民改造意愿等进行全面详细摸底,形成详细、真实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数据库。
(二)第一次征求意见。由共和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社区对存在改造需求且符合政策要求的老旧小区居民进行第一次书面征求意见,同意改造意愿达三分之二以上的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报列入年度改造计划项目。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梳理上报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同步牵头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共和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社区做好配合规划设计单位现场踏勘、测量及协调等工作。
(四)第二次征求意见。由共和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社区对老旧小区改造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同步开展第二次书面征求意见,居民对初步设计方案认可率达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五)“一院一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开展“一院一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共和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社区做好配合规划设计单位现场踏勘、测量及协调等工作。
(六)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监管、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建后管理。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共和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社区配合组织项目工程招投标、工程实施及监管、项目资金拨付及结算审计、建立健全建后管理机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