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关于牟定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19-0809037 公文目录:行政权力清单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0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及《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9〕23号),针对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权力出现的调整情况,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云司通〔2019〕63号)、《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楚司通〔2019〕2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审核确认,决定对牟定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公告: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牟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负责人:普成金

三、执法区域:牟定县

四、执法类别:消防

五、办公地址: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消防救援大队

六、监督电话:08785215939

七、邮编:675500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四)《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五)《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六)《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八)《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九)《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十)《云南省消防条例》

(十一)《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十二)《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十三)《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