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9日,牟定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烟叶工作的意见》(牟政发〔2019〕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部门、烟农和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和执行《意见》,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9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烟叶工作会议,指导好全县烟叶生产和烟草系统的工作,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牟定县分公司结合牟定实际情况,草拟制定了《意见》,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发文施行。
二、《意见》出台的目的意义
为保障牟定县2019年烟叶生产计划任务目标的实现,促进烟农增收、财政增长、企业增效、农村繁荣。
三、2018年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种植烤烟4.1万亩,收购烟叶553.5万公斤,其中K326种植面积2.955万亩399万公斤,上等烟比例71.99%,收购均价29.69元/公斤,收购总值1.64亿元,实现烟叶税3615.38万元,含13项现金补贴和烟叶保险理赔1631.18万元在内,烟农实际总收入1.8064亿元,户均收入6.71万元,比2017年的5.94万元增加7700元。
四、工作目标
2019年,全县烟叶种植面积4.1万亩,收购计划553.5万公斤(含出口备货46万公斤),其中K326特色品种种植面积2.51万亩,收购计划340万公斤;上等烟比例68%左右;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80%以上、综合等级纯度90%以上,国家局工商交接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等级质量和品种纯度符合工业卷烟配方需要。
五、工作措施
(一)稳控结合,确保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控规模。严格按计划签订收购合同,严格按计划组织统一育苗、供应农资、种植品种、种植面积、收购烟叶,坚决守住553.5万公斤烟叶计划红线。二是进一步优化种植布局。逐步淘汰多年完不成下达计划或完成计划吃力、烟叶质量波动大的村、组、农户。三是进一步优化种烟田地,确保好田好地种烟。四是加强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五是严把“十大”关口。将不适用烟叶处理在田间、烤房、分级点,减少不适用烟叶产出,防止流入市场。
(二)稳定烟区,确保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一是调优烟区布局。把自然气候土壤条件最优、烟叶风格特色最显、工业原料需求最旺的区域划定为烟区,依据海拔、地形、光照、温度、劳力、烟叶质量、基础设施等择优选择好田好地,纳入大农业支柱产业发展规划。二是采取保护措施。对烟区划区定界,建立档案库,实行追溯管理。三是完善创新生产方式。结合各地实际,用“五种”种植经营主体稳定核心烟区。四是加强政策保障。优先保障流转土地种植计划。提升烟叶种植保险兜底能力。用足用好省政府投入的每亩10元的土地流转工作经费和烟草投入的每亩不超过20元的土地流转贷款利息补贴。
(三)巩固队伍,确保烟叶生产稳定健康发展。要着力烟农、基层干部、技术推广三支队伍建设,为烟叶生产提供人力资源、组织管理、技术服务的支撑和保障。
(四)科学种管,打造牟定烟叶核心原料品牌。一是加强田间生长管理。充分利用5月—9月光、温、水有利条件,确保大田生育期130天左右,全面提高烟叶成熟度和上部叶可用性。二是坚持规模连片种植。三是严格执行轮作制度,确保轮作率达到90%以上。四是高标准打造示范样板。五是切实提升实用技术到位率。六是推行磅组收购模式。全面开展烟叶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和烟叶原收原调。
(五)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与产品安全。抓实大田营养土还田、土地轮作、商品有机肥推广、绿肥种植示范、滴灌示范,抓好农残控制,做好1万亩农药包装物回收和0.01毫米废弃地膜回收再利用,稳定亩均纯氮用量的前提下,提高烟叶质量。
(六)创新驱动,打造烟叶发展新动能。一是推进“互联网+烟叶”。二是培育新增长点。三是加快技术成果应用。
(七)工商协同,构建烟草发展共同体。有序推进基地单元建设。加强与云南中烟、福建中烟的对接,明确品种需求和结构比例,继续在共和镇实施1万亩、3万担“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
(八)多措并举,助力促农增收和扶贫攻坚。积极开展烟田烟后经济作物种植,把产业发展和扶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加大对贫困烟农的帮扶力度,探索产业扶贫新路径。推动形成“主业稳收、辅业增收、扶贫助收”的烟农增收新格局。
六、保障措施
(一)K326特色品种种植补贴。除1万亩“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外,对种K326的烟农所增施的10kg/亩硫酸钾肥实行全额补贴,补贴标准29元/亩。
(二)分散烤房“1+N”网格化烘烤补贴。按计划组织采取“1+N”网格化烘烤模式,聘请烘烤水平高的烟农作为示范户,示范引领其他烟农落实技术烤好烟,补齐小烤房和分散密集烤房烘烤技术短板。按照补贴标准2.9元/担,对示范户考核补贴。
(三)无机复合肥补贴(含烟肥调运代发放费用)。按计划配供专用基肥、专用追肥、硫酸钾肥,综合平均补贴标准不超过980元/吨。
(四)水溶肥及水肥一体化补贴。计划在共和镇和滴灌示范区域实施水溶肥(水肥一体化)示范。水溶肥实施以物代金补贴。
(五)滴灌栽培。计划推广滴(喷)灌栽培示范0.1万亩,每亩补贴150元。
(六)病虫害防治及绿色防控补贴:
1.病虫害统一防治补贴。按计划在全县非“2260”区域开展专业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给予参加专业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的烟农每亩每次10元的补贴,每户每亩最高补贴30元。
2.烟叶绿色防控补贴。按计划组织实施蠋蝽生物防治,实行以物代金补贴;在全县重点烟区开展1.5万亩蓝板示范,每亩补贴10元,开展2万亩性诱剂示范,实行以物代资补贴。
3.烟蚜茧蜂防治推广补贴。计划实施9.02万亩烟田及大农业防治,实行以物代资补贴。
(七)科技推广服务补贴:
1.有机肥施用补贴。计划实施1.9万亩,由烟农自行购买施用有机肥,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50元。
2.绿肥种植示范补贴。计划实施0.7万亩,每亩补贴烟农120元。
3.烟田废弃地膜污染治理补贴。计划在共和镇实施1万亩,每亩补贴50元,其中烟农采购使用合格地膜的每亩补贴30元;合作社开展集中回收处置、再利用的每亩补贴20元。
4.烟田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1万元。计划在共和镇实施1万亩,向承担烟田农药包装物回收业务的烟农专业合作社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
(八)专业合作服务补贴:
1.土地流转贷款利息补贴。计划向流转土地并向银行贷款的烟农给予土地流转贷款利息补贴,每亩补贴20元。
2.专业采收烘烤补贴。计划实施商品化烘烤3.5万担,每担补贴15元;计划实施采烤一体化烘烤0.8万担,每担补贴25元。
3.专业化分级补贴。计划实施10.15万担,每担补贴50元。
(九)自然灾害防治:
1.专业化气象服务补贴15万元。向州公共气象服务中心购买专业化气象信息服务。
2.自然灾害保险补贴。按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面积每亩投保7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5元,烟草公司补贴50元,烟农承担15元。
(十)县财政补贴项目:
1.优质烟示范样板补贴:全县实施0.6万亩,每亩补贴40元。
2.有机肥施用补贴:全县计划实施1.9万亩,由烟农自行购买施用有机肥,经验收合格后在烟草补贴的基础上,每亩再补贴烟农10元。
3、生物质烘烤补贴:对全县已经配套的55台生物燃烧机生物能源烘烤进行补贴,按照每台燃烧机配套生物质燃料最高不超过6吨,每吨补贴500元,全县计划补贴资金16.5万元。
(十一)收购政策。严格按照种植合同收购烟叶;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坚持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严厉打击内外勾结和倒买倒卖贩运烟叶的违法行为,保障烟叶收购秩序良好。
(十一)严格督查考核。县人民政府把烟叶生产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