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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19-0415020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19年05月24日 主题词:公共资源 文  号:便笺,无文件号 成文日期:2019年05月24日
 

一、文件出台背景

公共资源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自然物质与自然条件,这些资源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均要求出台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获取便利度,公共资源配置的管理透明化,交易阳光化程度显著提升,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交易公告信息、结果公示信息等基本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但与此同时,也还存在信息公开意识尚需强化、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尚不健全、违法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程度不够等一系列问题。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文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810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把公共资源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药品(疫苗)及高值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排污权交易、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等为公开的范围。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意见》精神,201812,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810号)文件。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要求、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全县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贡献,助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实施方案》提出,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要坚持四项原则,即一是常态公开原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的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公开,提升公共资源配置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形成行政行为更加透明、政民互动更加通畅、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新格局。二是统分结合原则。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需求,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同时,将各自掌握和公开的信息分类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由平台管理部门对推送的信息和本部门掌握的信息进行梳理,集中统一分类公开展示,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科学规范透明、“互联网+政务”深入融合、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水平明显提升。三是真实准确原则。以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为重点,全面落实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信息发布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公开有关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并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四是及时有效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的通知》要求,主动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有关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时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保证以上工作目标的实现,《实施方案》要求,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要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药品(疫苗)及高值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排污权交易、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等领域为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本地、本部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同时,要构建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专题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政务客户端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等栏目开展在线服务,提升用户体验。

保障措施部分,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清单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考核评估四个方面,对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方案》的相关部署提出了要求。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县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涉及部门、单位确定情况。《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主要涉及的省政府部门和单位未作明确,而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不少部门来电咨询相关领域公开是否涉及该部门。《实施方案》对县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涉及部门单位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在本方案印发后及时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以利于加快相关工作的推进。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