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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牟定县鸿丰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新增22辆出租车》听证会的公告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18-1220856 公文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 发文日期:2014年09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关于举行《牟定县鸿丰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新增22辆出租车》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听证会1号公告中参加人构成及产生办法有关要求,推荐产生了听证会参加人、听证监察人和旁听人,经牟定县交通运输局资格审查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同意。现将牟定县鸿丰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新增22辆出租车简易听证会参加人、听证监察人和旁听人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4年10月9日(星期四)14:30-18:00。
  (二)会议地点:县政府二楼小会议室。
   二、听证会内容:对牟定县鸿丰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新增22辆出租车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简易听证。
   三、听证会听证人:姚宗伟  代先久  李林森 
   四、听证会主持人:姚宗伟
   五、听证会参加人
   1.州人大代表金芋霖,县人大代表朱应发、县政协委员汤贵成。
   2.牟定县城区居委会代表:平屯社区杞朝伟、清波社区李显洪、兴和社区罗启雄、金马社区张美仙、茅阳社区杨菊萍。
   3.部门代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王晓明;县交通运输局申发珍;县第四纪工委张良文;县运政管理所王玉军;县交警大队刘荣;楚交集团牟定分公司吴始云、普非英;牟定鸿丰出租车公司程联华。
   4.驾驶员代表:出租车驾驶员代表李平春、艾洪兴;公交车班线车驾驶员代表王晓贤、张红宝、刘德。
   5.专家学者代表:县政府办法制办宋明;法律顾问李忠培。
   六、听证监察人:彭君江,邵祥。
   七、听证会旁听人:施光能、李之洋、李宗元、周明顺、谢志宏、周启有、施晓丽。
   八、听证记录人:李之洋、施晓丽。
   九、其他有关事项
   请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做好相关准备,保证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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