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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牟定县环境状况公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18-1214408 公文目录:统计数据 发文日期:2016年01月2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一、综述

2015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领会十八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全力推进生态牟定建设,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环境监管及监测力度不断得到加强,能力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的成效逐步显现。

牟定县环境监测站3月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460项;11月通过了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2015年,经牟定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县城区空气质量总体上为优良,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达到功能区要求,县城声环境质量达标。

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质量状况

2015年,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对牟定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屯水库、龙虎水库的水质每个季度进行了1次检测,检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表一的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共29项。

根据实测值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值进行比对分析:中屯水库、龙虎水库水质均达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Ⅲ类标准,被监测的2座水库水质均符合水体功能区划的类别要求。

三、县城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县城区域分布情况,牟定县环境监测站选择2个监测点进行连续5天监测,共获取监测数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各50个数据。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作为评价标准,两个监测点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2015年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与2014年相比,指标未有明显变化,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四、声环境状况

(一)县城区域环境噪声

县城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按500×500米网络布点,共17个点。以噪声检测数据统计结果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评价,县城区域的总体环境噪声水平为:昼间47.3dB(A),达0类,夜间40dB(A),达0类,昼间、夜间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均较好。与2014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值相差不大,区域环境噪声保特相对稳定。

(二)县城道路交通噪声

通过对县城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交通噪声进行监测,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64.1dB(A)69.0dB(A)之间,平均等效声级昼间为66.0dB(A),未超过交通干线两侧的功能区标准昼间70 dBA)和夜间55 dBA),达4a类,县城道路交通噪声好。与上年相比,噪声环境质量保特相对稳定。

 

牟定县环境保护局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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