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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4-0716005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主题词: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函 文  号: 成文日期:

夏天堃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牟定县城南大街的街道从万寿宫路口扩展至散花村委会路口建设项目纳入牟定县城发展规划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对您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并结合工作实际,给予办理落实。目前,从万寿宫至散花村委会交叉已完成规划设计,施工企业已选定,正着手施工。该道路改造是在原有6.2米至6.5米路面的基础上扩宽道路至8米,两边修建人行道、雨污水管和弱电管、安装路灯,局部绿化、修建停车位。

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