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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4-0716004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主题词: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函 文  号: 成文日期:

周菊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龙川河健康步道美化、亮化建设项目提升改造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龙川河从县城西侧经共和、江坡汇入龙川江,前期水务部门对河提进行提升改造,整理了河提、种植了部分绿化,县城段建设了健康步道,并计划进亮化美化。龙川河健康步道作为市民休闲健身的重要场所,其美化与亮化建设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在通过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使龙川河健康步道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安全的休闲环境。

从南塔人造纤维板厂至新甸房段建设健康步道,并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已列入我局的建设的日程,但近两年来,暂启动不了。一是因新的一轮中心城区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未将该河道纳入;二是因建设经费还需积极多方争取、筹措。

再次感谢您对龙川河健康步道美化、亮化建设项目提升改造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全力以赴,确保项目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为市民打造一个更加美好的休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