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19〕61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2〕523号)《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基准地价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楚自然资权益〔2023〕2号)文件要求,为满足牟定县土地管理工作需求,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开展牟定县中心城区及新桥镇等6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牟定县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于2024年3月29日已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牟定县新桥镇等6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于2024年1月30日已通过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
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牟定县中心城区及新桥镇等6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2020年公布实施的牟定县中心城区及新桥镇等6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同时废止。
附件:牟定县中心城区及新桥镇等6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