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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处罚决定书(牟城简行处决字〔2023〕第0017号)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3-1116002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主题词:牟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处罚决定书(牟城简行处决字〔2023〕第0017号) 文  号:牟城简行处决字〔2023〕第0017号 成文日期:

牟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当场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牟城简行处决字〔2023〕第0017

违法事实

携带大型犬只出户未牵系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机关

牟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内容

罚款2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6

处罚依据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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