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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3-0728008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28日 主题词: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函 文  号: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28日

杨晓强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建成区内水泥销售商铺进行划行规市的意见”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正处于高速建设发展阶段,建成区内水泥销售商铺数量较多,分布不够规范,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和问题。因此,划行规市是一个必要的措施,可以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公平性,也有助于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在县城创文创卫,打造云南省最干净县城中,我局已对14家水泥销售商铺经营主做过工作,将在县城红坡脚垃圾中转站东侧建设集中水泥销售商铺、规划设计县国投公司已做,正着手建设工作。

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该项工作:一是明确划行规市场的区域和范围,并将其纳入到城市规划和管理体系之中。二是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处罚机制,并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规的商铺和行为进行处罚。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四是切实保障商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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