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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2-0913001 公文目录:市政服务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13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决定书 文  号:牟城综字〔2022〕第091303号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3日

申请单位(个人):牟定县银辉车行

联系人:赵银辉

占道地点:牟定县共和镇南大街银辉车行外人行道

占道面积:5m×1m=5㎡ 占道性质:建筑施工占道

本证有效期: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6日,共2天。

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确需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建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定,经审批准予临时占用。

批准部门(盖章)

2022年9月13日

 

 

备注:1、持此决定书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持此决定书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决定书内容占用,涂改无效。

      3、占用期间,必须服从城市管理部门的管理,占用单位和个人有义务随时将占用许可决定书提交查验。

      4、占用期间,因城市道路维修、拓宽、改建等需要终止占用的,占用单位(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停止占用。

      5、彩虹门设置期间必须有专人看守、维护,因设置和维护不当而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由申请人负责。

      6、占用结束后,应及时将占用地点清理干净,恢复原状,并经城市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2022091303

 

牟定县银辉车行:

2022年9月13日,我局收到你户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许可的申请,经审查,你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美丽 0878—5225731

监督电话:0878—5211523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3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编号:2022091303

 

申请人(单位):牟定县银辉车行

申请事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接收地点: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股 接收时间:2022年9月13日

接收材料目录

份数

已收件

1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

1

2

城市道路占用审批表

1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1

4

身份证复印件

1

5

占道位置平面示意图

1

6

房屋出租合同

7

施工安全承诺书

1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9

涉及相邻人利害关系的,提供相邻利害关系人的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878-5225731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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