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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42B-/2022-0815001 公文目录:市政服务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15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决定书 文  号:牟城综字〔2022〕第081504号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15日

申请单位(个人):牟定县学勤幼儿园

联系人:谢美兰

挖掘地点及范围:牟定县共和镇文庙街人行道

挖掘原因:开挖道路出入口

挖掘面积:11m×4m=44㎡ 发证日期:2022年8月15日

本证有效期: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0日,共6天。

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确需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建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定,经审批准予挖掘。

批准部门(盖章)

2022年8月15日

备注:1、持此证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严禁擅自涂改各项内容。

      3、挖掘期间,按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挖掘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随时将挖掘许可决定书提交查验。

      4、挖掘结束后,应及时将挖掘地点清理干净并恢复原状,同时提请城市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因城市道路维修、拓宽、改建等需要终止挖掘的,挖掘单位(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停止挖掘。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2022081504

牟定县学勤幼儿园:

2022年8月15日,我局收到你户关于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的申请,经审查,你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美丽 0878-5225731

监督电话:0878—5211523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5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编号:2022081504

 

申请人(单位):牟定县学勤幼儿园

申请事项: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接收地点: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股 接收时间:2022年8月15日

接收材料目录

份数

已收件

1

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1

2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表

1

3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复印件

1

4

身份证复印件

1

5

挖掘位置平面示意图

1

6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质量保证书

1

7

施工安全承诺书

1

8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1

9

工程施工合同

联系电话:0878-5225731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