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2022032301
楚雄伟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我局收到你公司关于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的申请,经审查,你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美丽 0878-5225731
监督电话:0878—5211523
当事人签字: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3日
备注:1、持此证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严禁擅自涂改各项内容。
3、挖掘期间,按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挖掘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随时将挖掘许可决定书提交查验。
4、挖掘结束后,应及时将挖掘地点清理干净并恢复原状,同时提请城市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因城市道路维修、拓宽、改建等需要终止挖掘的,挖掘单位(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停止挖掘。
牟定县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决定书
牟城综字〔2022〕第032301号
申请单位(个人):楚雄伟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金龙 联系电话:13577811750
挖掘地点及范围: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县检察院外人行道
挖掘原因:安装电缆线
挖掘面积:1m×1m=1㎡ 发证日期:2022年3月23日
本证有效期: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3日,共1天。
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规定,经审批准予挖掘。
批准部门(盖章)
2022年3月23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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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2032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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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单位):楚雄伟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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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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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地点: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股 接收时间:2022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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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材料目录 |
份数 |
已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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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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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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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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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身份证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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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挖掘位置平面示意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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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质量保证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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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施工安全承诺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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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申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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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程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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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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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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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