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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34G-/2022-0830001 公文目录:财政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30日 主题词:牟定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30日

目录

第一部分牟定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牟定县民政局是牟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县属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直接联系一批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和管理。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中国境内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和收养子女登记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福彩公益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我局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强化民生,落实兜底保障。一是要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持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规范低收入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加大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提高精准认定水平。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效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解急救难”作用。二是建立主动发现和主动救助机制,认真分析梳理各类重点对象,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加强与扶贫、残联、医保等部门联动,密切关注脱贫不稳定对象、边缘易致贫对象、重残对象、重病对象、发生重大困难临时救助对象、来信来访对象、网络求助对象等重点对象人群,认真开展预警监测,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台账,详实记述各户的风险情况,提出救助建议,按月反馈各乡镇逐人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明确低收入家庭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切实压实乡镇入户调查核实责任,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关联政策,为提前做好“城乡低保审批权下放到乡镇”做好准备。三是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全面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保障。四是加快推进“一部手机办低保”工作。要依托党建引领“治理通”中“困难救助”专栏,提前拟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让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即可申请低保等救助事项,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加快工作进度,督促相关乡镇,尽快实施完成蟠猫敬老院、新桥、江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3个建设项目。同时,要积极筹措资金,通过打包招标,争取完成青龙、安乐、戌街三个敬老院的消防建设项目,争取年内全部投入使用。二是要规范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加大敬老院管理人员生活补助、院办经济、院民照护补助等资金的整合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奖补机制。三是要加强对各乡镇敬老院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的业务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多方筹集资金,争取已建成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尽快投入运营。四是要多方争取支持,在共和镇社区开展“幸福餐桌”运营模式探索,年内争取建成一家社区老年食堂,实现为有需要老年人提供订餐、送餐服务。五是要认真开展敬老院星级达标创建工作,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六是要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养老服务机构生命财产安全。

(三)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是要加大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做好殡葬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项债券申报,本着量力而行、分项实施的原则,加快推进骨灰堂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实施牟定县殡仪馆火化设备更新及环保改造项目。二是要加强殡葬改革常态化管理,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严防殡葬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土葬、火化后骨灰不按规定入公墓安葬、不按规定进行夫妻合葬、安装土葬墓碑、建大墓豪华墓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操办丧葬宴席、敲锣打鼓举行封建礼俗、游街办丧、沿街抛洒纸钱、放鞭炮等不良现象。三是要继续做好殡葬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特别是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把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做实、做深、做透,让殡葬改革政策在我县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四是持续实施好惠民殡葬补助措施。年内为全县群众减免县内遗体运输费、火化费约130万元,及时兑付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约360万元,推行殡葬服务收费便民措施,加强收费标准和服务企业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实施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步伐。主动加强与公安、住建、市管、共和镇5个社区的沟通协调,破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力争县城区街道名称及门牌号的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提升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布局,结合村情民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全面推进移风易俗,革除农村在红白喜事、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积极推进文明新风建设。

(五)做实各项社会事务工作,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着力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持续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儿童分类保障,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应用,完成县城区街道、路及门牌的制作安装;强化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持续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坚决杜绝早婚早育现象,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努力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和社会组织孵化工作。认真落实好离任村公所、老大队干部和水利水电伤残民工、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待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民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63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30.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4453.97万元,增加5176.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它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08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81万元,占总支出的4.22%;项目支出8,698.36万元,占总支出的95.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4174.83万元,增加7821.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它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项目等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2.81万元。与上年对比385.02万元,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需要,有一名同志调出本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98.36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3789.8万元,增加4908.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它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8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9%。与上年对比3756.42万元,增加2227.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它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综合绩效考核奖,支出19.9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1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8%。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全年支出情况:民政管理事务402.3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3.35万元、社会福利2123.87万元、残疾人事业30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1653.81万元、临时救助269.8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56.56万元、其他生活救助57.25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全年支出26.5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全年支出20.6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6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39.3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8万元,下降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1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33.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民政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60.61%;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占39.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牟定县民政局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9万元,与上年对比11.93万元,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整,因工作需要调走事业人员1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牟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9594.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60.09万元,固定资产1534.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3692.78万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01.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901.9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9594.72

8060.09

1534.63

1499.75

34.8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牟定县民政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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