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关于答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第170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34G-/2022-0524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2年05月24日 主题词:关于答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第170号建议的函 文  号:牟民函〔2022〕2 号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24日

朱有斌代表:

您在牟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稳定村委会民政事务员、劳动力信息员等岗位待遇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强化民政服务能力,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和《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实施意见》(楚发〔2018〕12号)文件要求,我县于2019年7月23日出台了《中共牟定县委 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如何配备乡镇、村级民政事务员作了明确:“七乡镇及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专职民政事务员,主要负责城乡低保核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人调查、殡葬信息收集和其它民政工作,村级民政事务员的补贴由省、州、县三级承担,省级每人每月补助825元,州级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县级补助结合县级财力情况,适时给予保障。”目前,省级每人每月补助825元配套到位,州级自始至终未配套,县级每人每月配套275元,合计每人每月配套1100元是稳定的。

同时,《意见》要求按照“乡管、乡聘、村用”的原则,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推荐,乡镇审核把关,统一选聘管理后报县民政局备案。随着社会的转型加速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民政职能及服务对象在不断拓展,社会对基层民政工作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加之各乡镇、各村委会工作量不断增多,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水平要求不断提高,全县89个村(社区)民政事务员整合民政事务员、人社信息员两个岗位来稳定提高待遇问题。目前,人社信息员岗位购买“五险”后实发工资为1000元左右,综合两个岗位合计人均实发工资均保持在2000元以上,已超出了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今后,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我局会积极争取和协调,尽能力保证和稳定队伍和待遇。

牟定县民政局

2022年5月24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