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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牟定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34G-/2019-0529001 公文目录:相关政策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17日 主题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文  号:牟政发〔2019〕76号 成文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牟定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牟定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0号)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9〕8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全面建立覆盖城乡、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基本、托住底,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制度内容

(一)救助对象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具有牟定县户籍(或在牟定县领取居住证);

2.年龄:0—6岁(其中,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8岁);

3.家庭经济状况: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 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指:(1)父母残疾家庭;(2)一年 内多次到医院进行康复训练或到医院康复训练累计达三个月以上的残疾人家庭;(3)有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家庭。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1.救助内容: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视力残疾儿童:眼科手术(包括白内障、青光眼、斜视、眼睑疾病、角膜疾病、结膜肿瘤疾病等)、低视力患儿视功能训练、低视力患儿助视器验配及训练、定向行走训练及适应性训练、支持性服务及辅助器具适配。

听力残疾儿童:人工听觉植入手术(包括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等)、助听器适配、听力言语康复训练。

言语残疾儿童:发声及构音器官矫治手术、发声功能和嗓音、言语康复训练及辅助器具适配。

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包括术后调整外固定、外固定拆卸)、康复训练(包括术后外固定佩戴中和拆除后的康复治疗、运动功能、转移功能、认知能力、言语交流、日常自我照顾、社会参与能力等)及辅助器具适配。

智力残疾儿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孤独症儿童:认知、情绪及行为管理、社交能力、生活自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2.救助标准:

手术类:医疗费用经医保、民政医疗救助后自付费用一年内最高补助2万元(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含植入手术、术后开机及4次调机费),自付费用不足2万元的按照实际支出金额给以补助。

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

辅助器具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每人最高补助1000元(含产品及评估适配费用);装配假肢、矫形器,每人最高补助5000元(含部件材料及制作费用);助听器最高补助6000元,不足6000元的按照实际支出金额给以补助(含全数字助听器2台、验配及1年内调试);人工耳蜗产品最高补助7万元。

多重残疾的,按照相应残疾类别救助标准给予补助,同一类救助服务同一年度内仅补助1次。

3.需持续进行的康复训练,救助年龄范围内,每年可申请1次康复救助,救助资金不超过上限。

根据经济状况、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后期的工作中,可适当增加救助内容,提高补助标准。

(三)工作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户口册等相关材料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申请有困难的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教育机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2.初审。乡镇残联对人员身份、残疾类别、家庭状况等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签批初审意见后报县残联审批。

3.审核。县残联与民政、扶贫、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审核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规定提出复议。

4.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5.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残联就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等进行审核后,由县残联与定点康复机构在救助限额标准内据实结算,每年为一个结算周期。

定点康复机构属于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对已纳入医保 报销范围的康复诊疗项目,先从医保报销,个人自付部分再按照规定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补贴。

经县残联审核同意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康复服务结束后,由监护人持出院证、结算发票等相关材料到县残联,由县残联按照救助标准给以适当救助,资金采取由县残联拨付到监护人个人账户,如当年资金已经用完,第二年兑付。基本辅助器具、假肢、矫形器装配及儿童助听器验配原则上由县残联统一开展救助。

(四)经费保障

按照应救尽救和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不作为、慢作 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的严肃 追究责任。残联和教育体育、民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 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切实提高便民助残服务水平。

(二)加强能力建设。定点康复机构的认定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原则上以上级残联组织编制发布的全州定点康复机构目录为准,今后可根据县内康复机构发展状况增加定点机构。县人民政府将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建设,根据本县残疾人数量、分布状况、康复需求等情况,将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县残联要积极争取建立县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建立康复托养综合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康复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康复机构在准入、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非营利组织财税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执行相同的政策。定点残疾人康复机构须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后,经县残联会同相关部门批准。定点康复机构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为残疾儿童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复服务。县级有 关部门要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知识、技能纳入卫生健康、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不断 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切实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经办能力,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推动建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积极培育和发展康复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充分发挥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人员等社会力量作用,做好发现告知、协助申请、志愿服务等工作。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捐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三)加强宣传动员。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大力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政策解读和宣传,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了解基本申请程序和要求。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规范申报管理。各乡镇残联要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项档案,要将0-6岁残疾儿童的《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监护人《身份证》《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救助登记 表》《康复救助审核结算表》等资料收集齐全,规范上报,建立健全规范的基础台账、财务档案和工作档案。

牟定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自文件下发起全面实施。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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