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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财政局对牟定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Y5323230001804006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26M-/2025-071400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主题词: 文  号:牟财函〔2025〕5号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14日

李永志代表:

您在牟定县第十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临街商铺资产管理的建议”转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屋及土地资产,依法依规配置整合到国有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实现政府性资源资产有效利用,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是贯彻落实好《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牟定县推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措施。2022年,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牟定县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牟发〔2022〕5号)、《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配置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支持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办发〔2022〕13号)文件,并严格按照“摸清底数、集中划转、资产移交、有偿划转、统一变更”五个步骤有序推进实施。

二、开展调查核实

今年3月,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3次到7家单位现场研究推进资产管理工作。截至2024年底,划转到县国投集团的临街商铺共计143间,其中已出租22间,分别为中园大道(县法院商铺)出租7间、牟定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红坡脚办公楼一楼商铺出租15间;无偿使用100间,分别为茅阳东路(县政协商铺,由县政协管理,已改造为会议室)5间、茅阳东路(县民政局商铺,现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事窗口)6间、茅阳东路(县人大商铺,有空置,由县人大管理)8间、新南路(县林业和草原局商铺,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管理)5间、学兴路与中园西路交叉口(县文化和旅游局商铺,属危房,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20间、茅阳路(县农推中心商铺,由县农业农村局管理)7间、东兴路(县籽种公司商铺,由县农业农村局管理)6间、南大街(县总工会商铺,由县总工会管理)8间、东兴路(县畜牧兽医局商铺,含住宿区和老办公楼铺面,由县畜牧兽医局管理)14间、中清路(县灌区商铺,现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改造为会议室和办公室)8间、万寿路(县残联商铺,由县残联管理)4间、万寿路(县民宗局商铺,由县民宗局管理)5间、万寿路(县地震局商铺,由县地震局管理)4间;云南乐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用12间、保安室1间;空置8间,为牟定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红坡脚办公楼一楼商铺,正在招租。近年来,受经济运行压力较大的影响,消费经济不景气,电商服务不断增加,压缩了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导致县城临街商铺出租经营困难的情形。

三、加强管理措施

县财政局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持续抓好落实。结合全县实际情况,采取“理顺关系一批”、“调节使用一批”、“招商盘活一批”、“经营收益一批”、“依法处置一批”的措施加强管理,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截至4月底,全县各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采取理顺关系核销划转到国投集团管理的房屋资产4项,调剂县卫健局和凤屯镇使用闲置房屋资产2项,县纪委县监委出租经营商铺3间,依法处置拍卖5家单位管理的7项。下步,县财政局将按照相关程序,推动划转到县国投集团(牟定县开发投资公司)的临街商铺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建议由县国投集团进行集中管理和运营,统一进行招租,明确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责任,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及收益。

牟定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牟定县财政局 0878-5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