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牟定县财政局对牟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26M-/2024-091900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牟财函〔2024〕11号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19日

潘建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村组经费投入,确保村组工作落实”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你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很有建议性。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村民小组经费保障工作,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办发〔2023〕36号)的通知,其他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明确:全县各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补助预算1000元/个/年,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工作经费补助预算1000元/个/年。在编制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中,全县村民小组1,144个、村党支部520个,预算村民小组和村党支部运转工作经费166.40万元,预算标准已达到省级审核“三保”标准要求。

二、按照《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3年县级“三保”预算审核办法的通知》(楚财基层〔2023〕3号)要求,已将村民小组运转经费纳入“三保”预算保障范围。在今后村民小组运转经费预算执行中,我们将充分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财政资源统筹,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加快村民小组运转经费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衷心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牟定县财政局

2024年8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陈正虎 0878-521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