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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26M-/2023-0922003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主题词:决算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33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县属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直接联系一批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和管理。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中国境内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和收养子女登记工作。

8.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9.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福彩公益金。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老年人服务和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老年人和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安全底线意识,落实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抓实民政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养老服务和殡葬服务机构安全运行。

2.强化民生,落实兜底保障。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精准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严管城乡低保,建立主动发现和主动救助机制,全面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低保”,用活临时救助,加大救助力度,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流浪乞讨等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与乡镇振兴有效衔接。

3.开启养老服务新局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全面落实高龄补贴津贴制度,加强对各乡镇敬老院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的业务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多方筹集资金,争取已建成的24家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尽快投入运营,发挥社会效益。创新方式,积极发展社区老年幸福食堂,满足老年服务需求。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江坡、新桥、蟠猫等4个养老项目建设,力争在2022年上半年投入使用。规范农村敬老院的管理,理顺用工关系,认真开展敬老院星级达标创建工作,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4.做实各项社会事务工作,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提升工作,强化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持续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加大殡葬宣传和执法力度,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5.创新思维,抓实项目投资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对接协调。积极主动向上级汇报对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同时,压实班子责任,创新工作思路,围绕楚雄州“一极两区”发展目标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滇中牟定、产业强县、左脚舞城、工匠名乡”发展目标,结合民政职能,聚焦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新兴产业,采取“走出去”的方式,抓实项目策划包装和招商引资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五个五”项目推进工作制度。年初制订“五个项目清单”,筛选出“五个一批”重点项目清单,压实重点项目包保责任,严格按照“五有五必须”的要求抓实项目谋划,对每一个项目认真落实“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监督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儿童福利与慈善社会工作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民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9,238,520.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38,520.7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062,826.34元,下降38.49%。其中:财政拨款收减少37,062,826.34元,下降38.4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导致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8,393,739.55元。其中:基本支出3,900,610.32元,占总支出的4.41%;项目支出84,493,129.23元,占总支出的95.5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17,963.36元,下降2.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470.14元,增长1.89%;项目支出减少2,490,433.50元,下降2.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缴费基数增大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没有专项债券资金支出 ,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00,610.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66,694.28元,占基本支出的94.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3,916.04元,占基本支出的6.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493,129.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53,331.33元,社会福利支出8,021,762.80元,残疾人事业支出3,698,940.00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6,497,735.00元,临时救助支出3,039,727.0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8,211,665.45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521,333.00元,社会发展支出1,764,000.00元,其他支出31,484,634.6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09,104.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38%。与上年相比减少2,932,652.76元,下降4.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导致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689,67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专项业务、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6,07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76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敬老院旱厕改造及厨房明厨亮灶项目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9,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9.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916.04元,上年支出133,949.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966.79元,增长74.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出差次数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967.23元,水费1,800.00元,电费4,000.00元,邮电费10,511.67元,差旅费18,483.96元,公务接待费13,000.00元,工会经费34,153.1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5,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牟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8,113,039.01元,其中,流动资产52,755,878.37元,固定资产5,357,160.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834,179.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87,370.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县、州等各级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3003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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