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牟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26M-/2022-0705002 公文目录:涉农惠农资金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05日 主题词: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 文  号:牟财农〔2022〕39号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05日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楚财农〔2022〕3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2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关要求如下:

一、明确防疫资金使用方向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强制免疫疫苗集中采购及“先打后补”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免疫效果评估监测、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方面支出。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等文件执行。各地在完成各项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在本专项支出范围内统筹使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不得整合调剂用于其他方面。

二、加强防疫项目执行管理

各地要强化项目精准管理。一是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任务、实施程序、实施进度、工作措施、督导检查、核查验收、资金拨付、数据汇总、绩效考评等内容。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相关单位要及时将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形成实际工作量,做到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尽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对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预算或闲置沉淀的补助资金,将统筹调整。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中央财政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强化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养殖农户、规模养殖场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资金监

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各级财政部门要提前纳入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四、强化绩效管理

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资金已将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作为分配因素进行考虑,各县市、州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快预算执行、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年终要将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分别报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在完成绩效目标的前提下,结余资金可统筹用于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相关工作。

牟定县财政局

2022年7月5日



牟财农(2022)39号附件1.xls  17K牟财农(2022)39号附件2.xlsx  13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