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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港澳台回来定居及加入中国国籍落户指南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187-/2022-0819002 公文目录:户籍管理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主题词:国外、港澳台回来定居及加入中国国籍落户指南 文  号:便签 成文日期:

1.外国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书面申请;

⑵公安部入籍证书;

⑶其他。

2.华侨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⑵《华侨回国定居证》;

⑶其他。

3.港澳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书面申请;

⑵《港澳同胞定居证》;

⑶其他。

4.台湾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书面申请;

⑵《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

⑶其他。

5.办理流程:

⑴户籍地派出所窗口民警受理;

⑵户籍地派出所所长审核;

⑶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办证窗口审批。

6.办理时限:

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所长审批的户口,材料齐全三个工作内办结;需县公安局审批的户口五个工作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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