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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1153232301517250XT-/2018-0305003 公文目录:法治政府建设 发文日期:2018年03月05日 主题词:法治政府建设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2018年03月05日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牟定县2017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书面汇报如下:

2017年以来,牟定县人民政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的关心帮助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现将2017年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行高位推动。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乡镇长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向县委、县人大以及向州人民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2次听取全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明确7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统一思想,强势推进工作。制定下发了《牟定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行政执法单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出台了《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对各部门、乡镇四年内需要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具体量化,规定完成时限,对推进全县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起到重要作用。三是对标对表,严格考核。2017年5月对2016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暨法治政府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制定下发《2017年牟定县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及《2017年牟定县县级部门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四是严格学习制度、提升法治思维。坚持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年内常务会议学法4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工作推进。一是积极探索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路子,解决乡镇行政执法“看得见的管不着,管不着的看得见”的问题。加强江坡镇委托执法工作,县级6个执法部门部分行政执法职能委托江坡镇人民政府行使,年内办理2件委托执法案卷。积极推进新桥镇综合执法全省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对行政处罚的程序及罚款缴纳方式依法进行明确,县政府法制办6次到乡镇督促指导检查,强化执法案件的办理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年内调整1名正科级领导为综合执法局局长(正科级单位)并兼任住建局副局长,县财政每年预算70万元增加招聘30名协管员,协助加强城市管理,年内办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3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公告制度,对41家县级执法部门和7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同时积极组织5人参加州级法制督察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依据公告制度,科学制定执法岗位,完善《牟定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进行清理。按照省、州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开展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对全县694名持有省政府法制办颁发的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照片、执法证号、身份等信息进行录入,实行动态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认真执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县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专题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依据各项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公开运行流程图规范开展工作,重新修订《牟定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事项和标准。二是切实加强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努力构建边界清晰、权责一致,程序严密、裁量规范、依法保障的政府权力运行制度,加强对《牟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牟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等制度的贯彻实施,年内组织《牟定县卷烟零售网点合理布局修订方案》《牟定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牟定生猪定点屠宰价格改革方案》《牟定县巡游出租车经营权期限及运力投放》4场听证会,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落实立卷归档制度,对《牟定县过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牟定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履行五大法定程序,充分保障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年内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制定和公布《牟定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牟定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牟定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3件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33家县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7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全县规范性文件17件,废止2件,截至目前继续实施15件。清理出2015年至2016年以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5件。按照要求,认真按照《关于“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及《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上报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是认真做好省州相关征求意见函的回复工作。对《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求<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地下水管理办法》等10余件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提出修改的建议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四是配合省州开展实地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省州法制办等部门到牟定实地开展《云南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草案)》,组织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住户代表等7人参加《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草案)的立法听证会,为立法工作提供详实情况。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根据省、州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及时深入执法矛盾突出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及时纠正。二是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要求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下发了《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组织政府及部门6名法律顾问及法官,抽取全县行政执法案件120件进行评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限时整改。并按照州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要求,及时上报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138件,行政许可案件3079件,行政复议2件,行政确认129件,其他案件5件。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目前,全县多数执法单位均按要求制定了《行政处罚限制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未制定相关自由裁量规定的单位均一律使用州级对口部门规定,各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得到进一步监督制约。五是强化法制审核工作,下发了《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制定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为执法作出前的必经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六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对2016年各执法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进行的统计,其中受理1313件,调解结案1270件。2017年1-12月,全县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407件,调解结案1407件,调解成功1278件,申请司法确认93件。行政调解工作有效推进。

(六)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法律顾问室充分发挥顾问作用,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对届满的法律顾问重新聘任,聘请以县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的云大法学教授、优秀执业律师、省州法制专家等11人为十七届县政府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提供保障。严格按照《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县级各执法单位、7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以部门法制机构专业人员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工作,截至12月底,全县74家党政机关(含7乡镇)、人民团体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覆盖率达100%。二是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县政府法制办根据需要参与县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洽谈工作。草拟、修改、审核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法律事务性文件25余件,严格审核把关《云南牟定常青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基地招商引资合作协议》等23余件合同。三是加大阳光政府建设。坚持《牟定县人民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等规则,切实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定化,打造阳光政府。通过法律顾问论证会,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下发5件行政处理决定书,依法有效化解张应华、夏继才、黄志光等林权、房产矛盾纠纷。

(七)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严格将县政府及县级执法部门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的宣传培训、考核评议等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并保障到位。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全县各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各行政复议机构的复议人员做到真学、真懂,不断提高融会贯通的应用能力。1至12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已办结3件,办结率达100%,严格向州行政复议办公室报送备案,复议文书适用规范,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报告。积极做好州级行政复议答辩工作,年内共答辩3件。认真办理行政诉讼,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9件,政府领导出庭应诉9件,出庭应诉率达100%,判决胜诉8件,撤销1件。年内县政府工作部门和7乡镇作为被告出庭应诉17件,出庭应诉率达100%。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有效防止和纠正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强化依法行政培训及依法行政宣传。年内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2期,对《宪法的基本精神与内容运用》《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思维能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实务》《项目建设合同相关法律运用》等进行专题培训。县级34家执法部门,7乡镇执法人员共300余人参加培训,大大提升了执法水平和能力。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与县人大配合,对符合要求的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在“6.26”、“10.26”等重要节日期间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发放《牟定县行政复议宣传手册》等资料。积极参加省州组织3次法制培训。

(九)加快职能转变,不断推进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公布工作,做好上级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承接。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接,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并同步推送“信用云南”。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市场监管局开展“30证合一”工作,认真开展“双随机公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大厅建设,认真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工作,规范中介超市,落实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制度。

(十)强化行政监督,大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297件、政协委员提案及来信163件。及时完成上级工作部署,上报依法行政信息13篇,采用4篇,其中省级2篇,州级2篇,典型案例2篇。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地址、电话等,对群众所举报的执法问题及时调查。积极参与法治县市及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强化“两法衔接“工作,年内接入“两法衔接”部门20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法制机构力量薄弱,对法治政府建设不重视,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措施不明确,成效不明显。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随着法治政府的深入推进,目前很多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成本趋高,办案经费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执法畏难情绪严重,甚至有个别执法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够。三是综合执法、委托执法推进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坚持常务会议学法,认真开展全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思维,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坚持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及报告制度。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1次听取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根据《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所明确的工作任务,抽查听取部分责任单位推进落实工作情况报告,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每年第一季度内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州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三)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及委托执法工作。继续做好江波镇委托执法和新桥镇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切实解决乡镇执法中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总结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绩,加强乡镇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实现有效执法。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全面实现富民强县的战略目标。

(四)强化行政决策程序的规范与执行。严格要求各乡镇、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制审核、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按照州级考核要求,加大充实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力度,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五)提升法律顾问机制运行活力。针对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年内出台《牟定县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各部门在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法律顾问机制运行活力。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两年来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征收征用、环境保护等社会热点及民生保障的执法领域,组织全县具有法制督察证的执法人员,年内进行不少于2次执法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案卷自检自查工作,认真整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减少行政违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严格执行《牟定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相关要求,推进应诉工作。强化“两法衔接”工作,强化案件办理和录入,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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