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保交楼专项借款审计调查结果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于2023年10月12日至11月17日,对牟定县“保交楼”专项借款(以下简称“专项借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牟定县共有“保交楼”项目1个,即牟定茅州古镇文化旅游建设项目(G地块),涉及楼栋号:G1-G6、G11、G12、G14-G17,涉及已售难交付住宅293套;专项资金借款合计2930万元,该项目争取到2500万元的“保交楼”配套融资。
截至2023年9月30日,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国开行资金2930万元,划拨至牟定泰恒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厦支行开立的公证提存专户2930万元,结余0万元。该项目累计向施工企业支出专项借款资金2930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牟定县实现1个项目293套楼房建成交付,交付率100%。
审计结果表明,县住建局和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视专项借款各环节工作,项目实施单位牟定泰恒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能够配合做好专项借款的登记入账。但此次审计也发现部分专项借款使用超范围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超范围使用专项借款198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超范围使用专项借款1982万元的问题,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监督牟定泰恒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专款专用,更好完成“保交楼”任务,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相关企业严格按照专项借款合同约定及还本付息计划,按期归还专项借款本息,避免形成新的负债问题;建议县住建局加强预售款监管,确保相关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保证监管资金专款专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2月28日提交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已在牟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超范围使用专项借款1982万元的问题,经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牟定泰恒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重新进行账务调整,将错记的1982万元明确到“保交楼”明细栋号,账务调整后支付云南恒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计2853万元均在“保交楼”楼栋资金使用范围内。 审计建议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