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经中共牟定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23日至6月20日,对牟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局)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县城管局与县住建局合署办公,在县住建局加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下辖两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22年末,县环卫站核定事业编制13名,在职13人;县园林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11名,在职11人;无车辆编制及车辆。
审计结果表明,县城管局及所属部门能按照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编制部门预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本部门年度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在非税收入、往来款长期挂账、购买服务、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7.24万元;
(二)出纳员未及时移交账务;
(三)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42.82万元;
(四)县城环卫保洁及绿化管养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于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7.24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城管局对拖欠的生活垃圾处理费7.24万元足额上缴县财政;对于出纳员未及时移交账务的问题,责成县城管局及时组织相关当事人进行清理移交;对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42.82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城管局尽快组织人员对往来款进行清理;对于县城环卫保洁及绿化管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县城管局在以后的采购服务中严格按规定执行,坚决杜绝此类事项的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认真清理往来款,对于借款、长期挂账等问题,应查明原因尽快清理并进行账务调整处理;二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并严格执行,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精打细算、控制成本,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问效,确保真实、合法和效益;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县森林城市建设项目的参建管理,加快项目推进,狠抓全过程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单位整改情况如下: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7.24万元的问题,县城管局按程序向牟定迈杰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收取了生活垃圾处理费5.52万元,向牟定县丰泰经贸有限公司收取了生活垃圾处理费1.72万元,已足额上缴县财政国库;出纳员未及时移交账务的问题,金某某已将挂账的0.23万元缴存到环卫站零余额配套资金专户并进行了移交;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42.82万元的问题,县城管局已组织人员进行了清理和整改;县城环卫保洁及绿化管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城管局在以后的采购服务中已严格按规定执行,坚决杜绝此类事项的发生。
截至目前,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提出的3条审计建议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