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11532323015172497A-/2023-1019003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告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08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8日至6月21日对牟定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县交通运输局是牟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2022年末,内设8个机构,核定编制数13人,实有17人;退休人员1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2辆。

2022年,县财政下达县交通运输局年度预算3 986.7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798.35万元,总收入3 986.79万元,总支出4606.8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 78.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交通运输局能按照财经法规编制部门预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年度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在预算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多报销差旅费0.01万元;

2.违规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0.01万元;

3.超范围发放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奖0.60万元;

4.“三公”经费不降反增5.63万元;

5.县通乡油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账户闲置,非税收入应缴未缴财政0.03万元;

6.往来款长期挂账5万元;

7.会计核算不规范26笔502.3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针对违规多报销差旅费0.01万元的问题,责令县交通运输局向相关人员收回并上缴省财政;针对违规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0.01万元的问题,责令县交通运输局向相关人员收回并上缴省财政;针对超范围发放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奖0.60万元的问题,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向相关人员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针对“三公经费”不降反增5.63万元的问题,今后应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云办发〔2011〕7号)要求,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针对县通乡油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账户闲置,非税收入应缴未缴财政0.03万元的问题,责成县交通运输局撤销账户,并将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局国库;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5万元的问题,责成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并依规妥善作出清退;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26笔502.3万元的问题,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对相关经济业务补记入账,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压缩非紧急性刚性支出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二是加强项目专项资金、国债及中央专项资金拨付县城投公司、地方公路段、高速公路指挥部实施交通项目的监管,履行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实现预期绩效;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严格界定、规范报销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维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进行了认真整改。违规多报销差旅费0.01万元、违规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0.01万元的问题,已向当事人收回并于2023年9月18日上缴省财政;超范围发放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奖0.6万元已于2023年8月22日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三公”经费不降反增5.63万元的问题,已承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县通乡油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账户闲置,非税收入应缴未缴财政0.03万元的问题,截至银行账户销户之日余额0.01万元,已于2023年7月17日上缴县财政局国库;往来款长期挂账5万元的问题,已于2023年7月13日全额退回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26笔502.3万元的问题,已补记账务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9月22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对审计报告提出的3条审计建议,县交通运输局已全部采纳。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