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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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牟定县审计局对牟定县医保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11532323015172497A-/2023-0222001 公文目录:审计整改情况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22日 主题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2日

收到你局对我单位出具的《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牟审社保2022〕11号)和《牟定县审计局关于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审计决定》(牟审社决〔2022〕11号)后,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针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的相关问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审计报告》提出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6731.19元的问题。

我单位已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学习,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再超预算安排支出。

二、关于《审计报告》提出无预算列支会议费3720元的问题。

我单位已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加强对《牟定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学习,在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再发生无预算列支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违规报销差旅费500元的问题。

我单位已责成相关人员将违规报销资金500元于2022年10月12日退回至医保局账户,并严格按照《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的处理意见,将该笔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上缴省国库,并将缴款书(回单)送至县审计局。

四、关于《审计报告》提出固定资产未入账4100元的问题。

我单位已及时与财政局资产管理股进行对接,按照县财政局指导意见规范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入账,并对已补入账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

五、采纳审计建议情况

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共3条,我单位已积极采纳。按照审计建议内容,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负面清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传达学习。

我单位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结合实际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的支出管理;三是严格内部控制,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附:缴款原始凭证的复印件、记账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等整 改证明性材料共计8页。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