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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11532323015172497A-/2023-0221008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告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21日 主题词:审计结果公告 文  号:2023年第13号(总第730号)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24日至8月20日对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县医保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工作部门,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2021年12月末,核定编制27人,实有29人,(2022年5月已调出2人);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4个股室,下设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科级)、县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中心(股所级)2个事业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和车辆(年初核定车辆编制1辆,2021年12月根据牟财资〔2021〕55号文件批复已核减)。

决算报表反映,年初结转和结余3.96万元,本年收入533.33万元,本年支出537.2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医保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本部门年度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无预算列支会议费、违规报销差旅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0.67万元。

(二)无预算列支会议费0.37万元。

(三)违规报销差旅费0.05万元。

(四)固定资产未入账0.4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于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0.67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医保局今后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对于无预算列支会议费0.37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医疗保障局今后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无预算列支各项资金;对于违规报销差旅费0.05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医保局向相关人员追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0.05万元上缴省财政;对于固定资产未入账0.41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医保局将未入账固定资产0.41万元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规范部门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编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需要编报,严禁无预算列支各项资金,不断强化预算约束;(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管理;(三)严格内部控制,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医保局整改情况如下:对于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0.67万元和无预算列支会议费0.37万元的问题,县医保局已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牟定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财经法规的学习,承诺在今后工作中将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再发生超预算、无预算列支资金的情形;对于违规报销差旅费0.05元的问题,县医保局已向相关责任人员收回,并于2022年12月22日上缴省财政;对于固定资产未入账0.41万元的问题,已补计入账并补提折旧。截至2023年1月28日,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提出的3条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