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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0年共和镇牟尼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索引号:11532323015172497A-/2023-0221002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告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21日 主题词:审计结果公告 文  号:2023年第7号(总第724号)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于2022年9月16日至12月8日,对牟定县2020年共和镇牟尼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牟定县2020年共和镇牟尼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0年11月2日开工,2021年6月25日完工,2021年10月21日通过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工程。

截至2022年9月30日:牟定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到位资金2 034.68万元,共和镇牟尼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802.92万元,待摊费用支出88.78万元(含凤屯镇田丰片区、江坡镇丰乐片区、戌街乡老纳片区)。共和镇牟尼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账面反映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02.9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牟定县2020年共和镇牟尼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会计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建设情况。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建管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将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列入建设成本、违规报销差旅费、占用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项目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1.10万元。

2.将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0.21万元列入建设成本。

3.违规报销差旅费0.04万元。

4.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占用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0.92万元。

5.项目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6.4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1)对多计工程价款1.10万元的问题,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应对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举一反三进行核实,进一步清查,据实结算。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2)对将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0.21万元列入建设成本的问题,责成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将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0.2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相关账目;(3)对违规报销差旅费0.04万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向相关人员收回违规报销差旅费0.04万元上缴省财政;(4)对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占用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0.92万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将占用的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0.92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相关账目;(5)对项目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6.47万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将上述结余资金6.47万元上缴县财政。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1)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财政部令第81号),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2)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应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督促项目管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1)对多计工程价款1.10万元的问题,已依法依规予以纠正,截至2023年2月3日,已收回多支付工程款合计1.10万元并以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调整编制了竣工财务决算报表;(2)对将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0.21万元列入建设成本、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占用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0.92万元的问题,已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3)对违规报销差旅费0.04万元的问题,已于2022年12月28日收回违规报销差旅费0.04万元,并于2023年2月9日上缴省财政;(4)对项目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6.47万元的问题,已于2023年2月6日将结余资金6.47万元上缴县财政。审计建议已采纳,审计整改情况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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