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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索引号:11532323015172497A-/2020-0630011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告 发文日期:2020年06月30日 主题词:审计结果 文  号:2020年(2)602号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2月13日,对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牟定县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工程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牟定县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由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进行设计,云南诚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2018年5月3日,在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云南立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 5 244 588.44元,合同价5 244 588.44元。该工程于2018年6月23日开工,2019年1月30日完工。2019年7月19日组织了竣工初验,建设项目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工程竣工后经牟定县自然资源局与施工单位自行编制结算,结算价为5 984 434.43元,工程价款采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2012)进行结算。

(1)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牟定县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投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招投标手续。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按照相关规定与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并履行了相关的工程监理手续。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立项内容。

(二)投资批复情况

牟定县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是根据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楚雄州牟定县凤屯等3个乡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国土资耕[2018]5号)批准立项建设,预算总投资670.84万元。

(三)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1.资金收入及到位情况:截至2019年12月13日,牟定县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资金到位合计6 272 800元(牟财预〔2018〕100号县级配套资金5 000 000元,牟财整合〔2019〕30号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 172 800元,牟财建〔2018〕47号下达前期工作经费100 000元)。

2.支出情况:截至2019年12月13日,牟定县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支出合计4 350 070.75元,其中:工程款支出3 663 601.34元,待摊投资支出686 469.41元(招标代理费28 000元,可行性研究费58 200元,地形测绘费125 300元,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232 500元,手续费647.5元,会议费6 480元,劳务费2 600元,办公费46 991元,差旅费9 320元,接待费8 159.95元,项目专题片制作费8 000元,土地清查费22 000元,工程量复核费38 200元,监理费100 070.96元)。

3.资金结存1 922 729.25元(含应收猫街村委会土地清查费 4 200元)。

4.应付账款2 194 232.75元,其中:应付云南立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 133 414.75元,应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察院耕地质量等别评价费35 800元,应付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25 018元。

5.资金结余-271 503.5元。

(四)投资完成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牟定县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完成总投资 6 544 303.5元,其中:建安投资5 797 016.09元,待摊投资支出747 287.41元(招标代理费28 000元,可行性研究费58 200元,地形测绘费125 300元,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 232 500元,手续费647.5元,会议费6 480元,劳务费2 600元,办公费46 991元,差旅费9 320元,接待费8 159.95元,项目专题片制作费8 000元,土地清查费22 000元,工程量复核费38 200元,监理费125 088.96元,耕地质量等别评价费35 800元)。

(五)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至审计之日,牟定县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应付账款2 194 232.75元,其中:应付云南立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2 133 414.75元,应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察院耕地质量等别评价费35 800元,应付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25 018元。经审计查看合同及相关资料,上述应付款项均属合同约定支付期限内,本次审计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

(六)审计总体评价

牟定县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基本能执行建设程序,但审计也发现工程项目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结算工程价款187 418.3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187 418.34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整改。

建议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资料,确保项目变更手续的合规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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